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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差额支付义务的法律定性辨析

园园ABS研究  · 公众号  ·  · 2018-10-27 18:05
来源:上海大成作者:张奇元,上海大成合伙人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差额支付义务,是目前实务中通常设置的增信措施之一,但其法律定性却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代表性的观点为差额支付义务构成保证担保,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但前述观点,都是秉承以差额支付义务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来为其法律关系定性的,均存在不能自洽之处。就其法律行为本身性质而言,应属资产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从合同义务。 在企业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es,ABS)交易结构中,信用增级机制的设置毫无疑问是重要一环。而差额支付义务差额支付义务作为ABS的一项增信措施,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业界对于该等差额支付义务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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