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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与快递员“三七”分责?法院判决:对外不具效力!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0-11-10 19:00
快递员派件途中违反交通规则,致他人损伤。被侵权人起诉快递公司和快递员,要求两方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公司以与快递员签订交通事故三七分责协议为由,主张其仅须对损失的30%承担责任。一审法院判决该协议属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内部约定,不具对外效力,判决由用人单位快递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快递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出上诉,北京一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判决。基本案情快递员送货途中 逆向行驶致车祸张某是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长期负责某小区的快递派送业务,2019年11月,张某在派送快递的途中,因时间紧迫而投机取巧抄近路,在单行路上逆向行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薛某迎面相撞,造成薛某摔倒受伤,车辆亦遭到损坏。事故发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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