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新公司法下公司对外担保实务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4-19 16:53
一、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提供担保问题1.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公司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是否适用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答:目前,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一般性规定主要有:《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公司法》(2023修订,下同)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七条至第十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17条至第22条等,仅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即所谓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并不适用于以担保为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不适用于公司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在解释上仅限于物上担保)的情形。〔延伸阅读:高圣平著:《担保法前沿问题与判解研究(第五卷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