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家4S店在顾客贷款买车过程中违法收取金融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经法院审理尘埃落定,这家4S店被罚没76万元,引发各界对金融服务费的关注。案例:违法收金融服务费,被罚没76万2017年4月底,合肥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合肥通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公司)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经查,通源公司在汽车销售业务中与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及《劳务报酬补充协议》,向购买新车时进行按揭贷款的消费者推荐“丰田金融”汽车贷款,并履行相关合作义务,“丰田金融”为此向通源公司支付劳务报酬,自2017年1月至6月,累计支付81000 元。根据双方约定,“丰田金融”只按《汽车抵押贷款合同》约定收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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