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专栏名称: 中伦视界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所之一。经数年发展壮大,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所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杭州、东京、香港、伦敦、纽约、洛杉矶和旧金山设有办公室。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伦视界

谈一谈并购交易中信息转移与交换所涉的反垄断法风险

中伦视界  · 公众号  ·  · 2018-10-11 15:07
欢迎点击上方 中伦视界 关注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禁止达成涉及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划分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等内容的垄断协议,而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而在并购交易中,无论是在评估交易可行性、评估资产或业务价值的阶段,还是在商讨并购后业务合并方案的过程中,广泛的信息交换不可避免。那么,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转移或交换相关敏感信息是否将被认定为以协同行为达成反垄断法项下垄断协议?在一项触发事前申报义务的并购交易完成前,如果交易方转移或交换了足够多的特定信息导致交易方之间得以在交易完成前实现实益权利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