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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儿

辛艾  · 简书  ·  · 2017-04-22 12:52

我十五岁,正上初三,成绩优异,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同学,经常扶老奶奶过马路,是不折不扣的好学生,所有人眼里的乖孩子。

但其实在我眼里,父母老旧陈腐,老师沉闷死板,同学愚不可及。我上学路上遇见的所有人,不管是急匆匆行路一脸谄笑的中年男女,还是戴墨镜耳机口罩把自己伪装起来的小青年,或是穿搭得体描眉画眼的高挑美女,都庸俗的无可救药。不信你瞧,左边一位老大妈拎着菜笨拙地打着电话大声喊叫,迎面走来那个小伙子眼睛都要黏到那个穿短裤的小姑娘屁股上了,旁边那个熊孩子正死死扯着他奶奶的衣襟大哭着要买糖,这号人以后一定是社会的臭虫。看什么看,小屁孩,你还敢瞪我,信不信我踹你。

只有一个人例外,我每次上下学路过他可怜小的可怜的破烂摊位,总要拿出省下来的生活费在对面的小餐馆里给他买顿饭。看他吃得开心,我从心底高兴。

我尊重他,只听得进他的话,每次和他聊完天我都回味很久。我突然学会了“咬文嚼字”,他说的每个字都是一只煮得刚好并沾满酱油醋的饺子,都是蛋糕店里最贵的满腹奶油的新鲜泡芙,你嚼它咬它,就唇齿留香触动了灵光一闪,乃至打通了任督二脉。

他是个老乞丐,断了条腿瞎了只眼,十个手指头找不出两根形状一样的来。他数不清自己的年龄,也数不清自己到底有几个儿女,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看他的脸似乎可以当我爷爷的爷爷,可他说话时有一股憨态可掬老小孩的天真样子,让他在那一瞬间成为我没影的孙子的孙子。

人活到这么老,是不是就可以知天命了?老乞丐很可能有两百岁,因为他说的很多经历我都要依靠历史书才能梳理清楚,也许他是深山老林里可以看见鬼神的老妖怪吧。不过无所谓,他的每句话都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他背诵残缺不全的古籍,讲那些从最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民间故事,讲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也讲孤魂野鬼天兵天将。在他的娓娓道来里,他见过的人上辈子都曾经各有造化,下辈子都将再托生为人,他们的魂儿像一股蓝烟,总在他面前颤巍巍的飘升盘旋。夜空曾在他对面旋转压近又缓缓移开,月亮曾冲到他鼻尖上砰一声炸成一朵烟花,太阳曾在某个早上钻进了他的眼珠里。


他说自己出生就父母双亡,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常被同村小孩欺负,为此练就一张不理不睬的厚脸皮,费了劲娶妻生子,终于也算经营起一个家。那时他已经学会十分乐观,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往他脸上扔石头,他笑呵呵走近塞给人家一块糖。

小女儿嫁到邻县,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一家子其乐融融,小日子和和美美。直到女婿中了一张千万的巨额彩票,有了钱立刻性情大变,非要离婚。女儿自小被娇惯也不是省油的灯,发了一封信到娘家要求娘家人来撑腰。矛盾慢慢发酵,几天后两人越说越来气从早吵到晚,竟然半夜抄起菜刀互砍,这个劈碎了那个的脑袋,那个把这个的内脏掏了满地,孩子们哆哆嗦嗦吓得哭也不会哭,后来被送到了一家暗里买卖的福利院,就没人知道他们的下落了。旁人在小女儿夫妻俩死后发现,他们是拿着前一期的号码在核对这一期的开奖数字,连一千万的边都没摸上。奖金倒是也有,人民币伍元整。

小女儿中千万大奖的消息化为一封信慢了一步传到村子里,老夫妻欣喜若狂,当时还只是个普通老汉的老乞丐晕机晕船晕火车,对智能手机更一窍不通,他想着女儿女婿一向恩爱,路也不远,只当女儿闹小脾气自己去劝劝架,钱算啥吗,家和万事兴呢!便带点干粮带点零钱以步当车,中途还去了老弟兄家喝了点酒住了一夜。刚到了这个小县城,就当头一棒被通知去办女儿的死亡手续。女婿的长兄在葬礼上当着两幅遗像捏着他的衣领涕泪横流破口大骂,把老头子拎离地一尺来高,挣扎得像只出水螃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等他哭肿了眼睛哑着嗓子好不容易料理完女儿的后事,村里又来了人通知他更坏的消息。他家中了大奖的事儿被老头子在路上炫耀心切说漏了嘴,引起了一帮强盗的注意,几个强盗半夜摸到他家把老伴儿和几个留守的外孙捆得严严实实,勒令付一千万赎金。隔壁常来他家谈天的老邻居听着这一家子人哀嚎,心里不是悲愤慌张赶紧报警,而是窃窃暗喜。谁愿意天大的好运眷顾本来和自己在同一水平的朋友呢。这样绑了老伴儿和孙儿们三天,三天内没给一滴水一粒饭,到第四天凌晨,强盗烦了,把人当成猪来宰,手起刀落没留一个活口,血流满了整座小院,把四面土墙溅成四幅腥臭鲜红的泼墨山水画。

老头子在县城听了当即一口血喷出来,昏了一天一宿,醒来后发毒誓再不回伤心之地,他没脸再见自己平白死了儿女的儿女。

那些面孔在他脑海里转悠,他再没有一点念想,无心干任何事情,他又不想寻死,他信奉中国人自古的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宁为瓦全不为玉碎。

那只好乞讨了,全手全脚的老头子低眉顺眼窝在墙角,对面角落里有个断手断脚的小残疾,小残疾每天比他多挣好几倍。老头子此时已在乞丐堆里滚打了一阵子,又燃起一些生命的希望火苗,于是狠狠心捡起一根棍子把自己变成了个老残疾。小残疾和更多大小残疾嫌老残疾抢他们生意,在一个夜里捂住他的口鼻把他拉进一间破屋,砍掉他的手指又想刺瞎他一双眼,执刀的小残疾刚把刀从哀号着的老残疾左眼拔出准备插进右眼,大残疾搂着一个女残疾一瘸一拐过来制止:“老子原本想把两只眼都剐下来当玻璃珠子玩,不过老子女朋友今儿个生日,老子准备行善积德。老东西滚吧。”

老残疾就滚,他很老,又伤的很重,摇摇晃晃无法保持平衡,所以边走边踉跄,最后干脆真的半爬半滚地消失在夜色中了。


他一路滚到了我的家乡——这个平和温厚的小地方,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老乞丐。之后又是很长的一段日子,那段时间里有个白白胖胖却眉头紧锁的黑框眼镜中年人常来看老乞丐,说自己是记者想来采访那桩绑架案。老乞丐吹胡子瞪眼把他赶走,中年人就再来,皱着眉头用标准的普通话劝他。老乞丐那时候已经显露出老顽童的本性,他干脆装死,中年人一走近他他就扔下半拉破瓷碗往地下出溜。过了半个月,瘦了一圈的中年人最后一次皱着眉来看他,给他买了个磁带播放器,还有一厚摞的评书磁带。

老乞丐日子更滋润了,他眼瞎腿瘸但脑子可不傻,整天捧着播放器听的有滋有味,等着路过的人往他面前扔个五毛一块。他生气勃勃,脸皮都渐渐细嫩光滑起来。

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他正和路对面那个小餐馆的老板娘扯皮,他硬要人家帮他充播放器的电。老板娘长得不赖,染一头酒红色卷发,但很可惜她斑秃,头发还没有老乞丐多。她对老乞丐的巴结显得很是受用。两人仿佛在戏台子上演戏,一个死活要充电另一个死活不给,周围一圈看热闹的市井人,纷纷为他们抖的包袱开怀大笑,三岁小孩都看得出来谁都没认真。

电最后自然是充上了,老乞丐这趟表演除了领回一匣子电还领回一个小跟班。我出于模模糊糊的猎奇心常和他聊天,并觉得他无依无靠很好欺负。实际上我那时的叛逆心已经十分暴躁,尽管万事看起来都如意但其实没有一件事是真正如我心意的,我甚至盘算着杀个人,我觉得自己天生该杀个人,老乞丐就是很好的目标。

随着聊天越来越深入,这些疙瘩竟然被他一点点感化掉了。他滔滔不绝地讲很多我闻所未闻的故事,循循善诱地告诉我他用一辈子悟出来的道理。我问他一个老汉从哪里听到的,他就嘎嘎乐:“好歹比你这娃娃多活不知道多少年!再说我整天没事干,早把那些磁带听得都背下来啦!”


这种奇异的友情持续了一整年,我上了高一,我自认为是个善良的大人了,决心把这位忘年交介绍给父母,给他们看看他们的儿子是不是完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如果父母允许的话,就请他吃顿好饭,让他洗个痛快澡。

月明星稀,我扶着他,慢慢回家。老乞丐老糊涂了。他最近确实记性不太好。走着走着他突然喃喃起来要挣脱我的手臂,我费劲拉扯搀扶着他,他眼神恍惚神态不安,好像在寻找一段他忘了放在哪里的重要记忆,凝视着我的脸一遍遍似是而非地呼唤,呼唤已死的和流离失所的孙儿的一个个名字,清晰地说出他们童年的可爱轶事,然后失声悲号。那只完好的眼睛失了焦,瞪的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他哭得像个想吃糖的三岁小孩。

我没办法,只好边权且答应着他的呼唤,边牢牢牵着他,走过并不繁华彩灯零星的商业街,走过满是泔水味的小吃铺,走到一条小巷子里的时候,臭烘烘硬巴巴的老乞丐突然猛地往后一坠。

我回头,他直挺挺躺在地上,我揪他的胡子,掐他的人中,摇晃他的肩膀,他都毫无反应。我颤抖着手摸摸他的心口,摸到一个硬邦邦的长方形,掏出来一看,是一卷听得烂掉的磁带,被他小心翼翼掖在怀里。

老乞丐死了,死的非常安静,甚至带点笑意。我很伤心,为他的死,为我发现我还远远不算一个大人。我跑去最近的警察局哭得结巴着,断断续续把事情讲清楚。警察带走了他的尸体,从此他就真正的消失了。

我经常回味咀嚼老乞丐讲述的故事,也爱上了听评书。我听着他听过的那些评书,发现他讲的有模有样的故事全是错的。老乞丐总把这个故事里的侠义女子和那个故事中的英雄好汉凑成一对,告诉我他们好人有好报,一生和美幸福,其实原本的故事要惨烈悲伤的多。他是个有天分的说书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故事倒也填补的很妙。

我想老乞丐察觉了我一开始的恶意,他于是做了一回赤脚心理医生,用最笨拙的方法特意暗暗给我这么一个莽撞的孩子缝一张老乞丐的温厚的网,像讲故事哄小孩子睡觉一样,把这个大孩子心底暗藏的坚冰慢慢哄成一股暖流。

老乞丐在生命最后的时间里已经神志不清,他本能般地寻找他的孙儿孙女,我回应了他的呼唤,他以为他们就站在自己眼前,他看见自己儿孙满堂,就带着笑幸福地结束了生命,像所有幸福人的寿终正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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