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南宁市安置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由南宁市政府印发,并将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网截图。1改实物留地为指标兑现安置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提速,越来越多市区周边的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过去,留用地安置采用的是实物留地的方式,即相关部门将一块具体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划拨等方式给到村集体,由村集体建设住宅和产业用房。但由于缺少具体监管细则,近年来出现了违法改变土地用途、以“合作建房”名义对外销售“三产房”等问题。《办法》明确,从2021年2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安排实物留地,而是通过指标兑现安置。安置留用地指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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