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就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管理、开展地方标准清理等工作通知如下: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一)工作职责。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制定、修订、公布,开展标准宣传、跟踪评价、清理和咨询等。各地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安全性、实用性负责。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评估中心)承担地方标准备案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建设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