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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时电价调整:全天并不适宜做3次循环,峰谷价差不足以支撑储能项目开展

储能与电力市场  · 公众号  ·  · 2023-11-30 20:04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1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全年尖峰时段调整为仅7-9月设置尖峰时段;尖峰:高峰:平段:谷段的浮动比例由1.8:1.6:1:0.4,调整为1.8:1.58:1:0.37,高峰上浮幅度减小2%,低谷下浮幅度增大3%。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有效期5年。1峰谷时段划分通知中明确只在7-9月设置尖峰时段,其他月份的尖峰时段取消。尖峰时段:7-9月 11:00—12:00,17:00—18:00(共2小时);其他月份取消尖峰时段。高峰时段:7-9月10:00-11:00、15:00-17:00、18:00-20:00、21:00-22:00(共6小时);其他月份10:00—12:00、15:00—20:00、21:00—22:00(共8小时)。平时段:8:00-10:00、12:00-15:00、20:00-21:00、22;00-24:00(共8小时)。低谷时段:00:00-8:00(共8小时)变化前后福建峰谷时段分布图如下。根据变化后的峰谷分时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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