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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情葬爱(被逼死的人命,他冒死承担杀人罪名,她给杀人犯下跪)

马到成功程雨烟  · 简书  ·  · 2018-03-11 02:40

在生死关头懂法能救人一命:这天,货运司机罗大海将案卷递给烟雨,道:“请你帮我看一下,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吗?上诉有改判的希望吗?”罗大海讲述了哥哥罗大河的遭遇。

罗大河和罗大山是同村同宗人,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结义兄弟,同在城里打工。罗大山也是货运司机,住宿舍,罗大河独自租房住。

这天,罗大山来到他的出租屋,关上房门,掏出小刀搁在他的脖子上,从首饰盒里拿出纸笔、印泥,道:“你只要在上面签个名字就可以了,不然我就杀了你。”罗大河大惊失色,问:“你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想要做什么?”

只见协议上写道:甲方逼迫乙方杀了甲方,并给乙方一千元酬劳,以此为据,免除乙方的刑罚。甲方:罗大山(按手印) 乙方:

罗大山道:"我的儿子今年二十多岁了,患有白血病,为了给孩子治病,我们是倾家荡产,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忍受病痛的折磨,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让妻子买了多份意外人身保险,保险金一百万,可是自杀是不赔的,我想要借助你的手制造他杀的假象,用我的命去换回儿子的一条命。”说着把钱包递给他,道:"我只有这些钱了,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病死,辛苦养育了二十多年,不能就这样没了,我不能绝后了啊。我已经老了,没几年可活了,你就帮帮我吧?我是孤注一掷了。”

罗大河恐慌地道:“你不要找我,我不敢,别人和我打架,我都是落荒而逃的,打架我都不敢,怎么敢杀人?你去找别人吧?我可是你最好的朋友、兄弟,你怎么能这样害我?”

罗大山道:"正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兄弟,我才只相信你。杀了我之后,你就把协议放进首饰盒埋到山上去,做好标记,而后亡命天涯。万一不幸被抓,千万不要招出实情,就说你是故意杀人,等到保险赔付、我儿子做了手术以后,你才能翻供,这份协议就是你保命的重要证据。如果你出卖我,说我是自杀,那么我就白死了,所有的保单成为一堆废纸,我的儿子无钱治病,也将不久于人世。我把我父子两条命托付在你的手里,如果我的儿子因你而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从被抓到判决,再到最高院复核处决,至少要一年多,做手术的时间完全够了,我一切都已经联系好了。"

罗大河痛哭道:"我帮不了你,我做不到。”罗大山将小刀递给他,又抽出一把小刀向他刺来,他本能地横过小刀抵挡,罗大山侧过身子扑向小刀,小刀呈30度角斜刺进罗大山身子的右侧,倒在血泊中。

他蹲下身子去探鼻息,发现罗大山已死。他非常恐慌,洗手换下血衣,把出租屋里翻得乱七八糟,将钱带在身上,又在协议上签名按手印,将纸笔、印泥放进首饰盒带走。犹豫了一会,把罗大山的钱包也拿走了,以后亡命天涯,他需要钱用。他打电话给妻子:“我和罗大山吵架,失手把他杀死了,以后不能再和你联系,手机也不能带走,你先不要告诉爸妈、孩子,以后再说。”妻子大惊,问:"啊?怎么一回事?”他道:“从此以后我要亡命天涯了,电话里说不清楚,我没空再和你说了,我要逃命去了。”

他去买了一把小锄头,将首饰盒埋在郊区山上隐秘荒无人烟处,做好标记,逃到外省去了。过了一个多月,他看到警察时神情异常、恐慌,引起刑警的怀疑,将他带到公安局,通过比对核查,发现他是逃犯,将他押回案发地。

在讯问室,他供述:"…我向他借几千块钱用,他把钱包给我看,说他没钱。我就骂:‘还说是好朋友、好兄弟呢,几千块钱都不借,太不够哥们义气了。’他也火了,我们就吵了起来。他骂得太难听了,我一时被怒火冲昏了头脑,打他,他抽出小刀抵抗,我夺过小刀,没想到他又抽出一把小刀,我想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就有可能被杀,用小刀刺向他,不知怎么就把他杀了,我是失手杀了他,我不是故意的。杀了他之后,我想着逃跑要花钱,就把他放在桌上的钱包也拿走了。逃走之前,我探了他的鼻息,确定他已经死了才逃走的。”

检方对他提起了公诉,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认定他是因琐事和被害人争吵打斗杀死被害人,而后窃取被害人钱财。家人收到逮捕通知书都不相信他会杀人,认为他是被冤枉陷害的,为他请了律师。

律师会见时,他道:"华律师,请你帮我打听一下,罗大山的儿子罗小山做手术了吗?听说他们买了保险,不知保险赔付了吗?保险金花完了吗?你能去问一下罗大山的妻子苏阿珍吗?”

华律师意外地道:"你怎么这么关心罗大山的家人?我可以帮你打听,请你先说说案情,你是故意杀人吗?”他道:"我现在还不能说出实情,我有难言的苦衷,以后我会翻供的。”律师猜测他另有隐情,作了调查。

过了些天,再次会见,道:"我已经打听清楚了,保险金早就赔付了,罗小山也已做了手术,是用他母亲的骨髓进行了移植,保险金也用得差不多了,他母亲用剩余的钱都买了药了,大概是怕保险金得而复失吧?现在你可以说出实情了吧?”

他这才说出实情,律师道:"骗保百万大概是十五年刑,虽说是他逼迫你杀他,只怕也难逃故意杀人的罪名。”他道:"我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是我的好友、兄弟,我不能做对不起他的事,我不能出卖他。如果他的儿子因我而死,我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我这也是没办法。”

他翻供,带警方找到首饰盒,首饰盒是罗大山妻子的,纸笔、印泥是罗大山单位的,两把小刀是罗大山在附近店里买的,笔迹鉴定确实是罗大山的笔迹,协议上有罗大山的指纹(手印)。根据这些证据,检方认定罗大河是受托杀人,受托骗保。

检方撤回原起诉,重新起诉,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保险公司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追加罗大山的妻子苏阿珍为刑事诉讼被告,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案件审结以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苏阿珍作为保险受益人依法应当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78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罗大山和罗大河共同实施保险诈骗无需另案调查,不会增加审判庭的调查工作,依法应当并案审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责任范围难以推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在法庭上,苏阿珍向罗大河下跪道:"非常感激你冒死承担杀人罪名隐瞒骗保真相,救了我儿子一条命,你是我家的救命恩人,我们却要连累你坐牢,不论有多难,我都要承担起照顾你家人的重担,请你放心。”长跪不起,请求法庭不要追究被告人的故意杀人罪。

法庭经审理后判决,罗大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判处罗大河和苏阿珍共同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两家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没有强制执行。

罗小山知道实情后,不吃不喝,道:“这样的病痛折磨,我生不如死,爸爸和罗大河叔叔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增加我的痛苦?”苏阿珍道:"你的命不是你自己的,是你爸爸用命换来的,是你罗大河叔叔冒死承担杀人罪名、用二十年的牢狱之灾换来的。如果你自尽,你就对不起你爸爸,对不起你罗大河叔叔,九泉之下你还有什么脸见你爸爸?”母子俩抱头痛哭。

罗大河委托弟弟罗大海提起上诉,罗大海求烟雨写上诉状。

烟雨道:"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刑不能超过二十年。刑法理论通说中,故意杀人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实践中义愤杀人、防卫过当杀人、因受被害人人长期迫害而杀人、帮助自杀、受(被害人)嘱托杀人等情况,三到十年刑。帮助自杀是指为被害人提供自杀工具。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法院一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最好的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有的法院会不以犯罪论处。

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帮助犯是从属于正犯的,当正犯即实行者的行为欠缺处罚根据时,帮助犯的行为也不具有可罚性。自杀者的行为不具有可罚性,帮助自杀作为帮助犯属于从犯,主犯无罪,从犯怎能定性为有罪?如帮助自杀者具有主观恶性,才应当以犯罪论处。

当自杀者是出于病痛折磨无法忍受只求以死解脱时,帮助犯出于怜悯、同情的心理提供自杀工具时,不具有主观恶性,以故意杀人定罪就是滥用刑罚。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逼迫、诱骗他人自杀,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只要查明行为人确实有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就应当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受托杀人量刑标准应当是十年。

在本案中,被告人是在被害人逼迫下本能横刀抵抗,属于正当防卫,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被告人是故意,小刀就不可能横着呈30度角斜刺进被害人的身体右侧,(鲜血也不可能溅在被告人衣服的左侧),而是直刺进被害人身体。可以用人对着动物面对面做一个模拟实验来证明被告人是横刀而不是直刺,是被害人侧身扑在刀上而不是被告人用刀刺进被害人的身体。如果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那也应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因为是被害人主观故意造成的,属于情节较轻,三年以下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刑法第198条,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骗保未遂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不具备此身份的人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第4款,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可以构成该罪的共犯。骗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为十五年刑。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三年以下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七年以下刑。

对于同一行为所涉及的多个罪名,应当是择一重罪处罚,被告人隐瞒被害人自杀骗保的真相作伪证应当是构成伪证罪,七年以下刑,由此可知,作伪证属于从犯,一审法院判决罗大河犯保险诈骗罪、处十五年刑是违法判决。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请法官注意,该款法律条文犯罪主体并没有包括被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自杀、自残的行为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以命换取保险金怎能定性为骗保?人命就这样一文不值吗?

罗大山从事的是高风险的长途货运,经常要跑高速,以此为由让妻子给自己买了多份意外保险,以免自己万一出事,好保障家人生活,这样做不会引起妻子的怀疑。罗大山只作为被保险人签了名,并不是投保人,不是犯罪主体。

自杀不赔只是意外人身保险的免责条款,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怎能依据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定性被保险人构成保险诈骗罪?被保险人不能定性为保险诈骗罪,罗大河作为从犯就更不能定罪了。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需要对主要条款进行说明,若保险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未解释合同相关条款,或者是单方面进行的霸王条款,应当不被承认,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保险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就该条款向投保人作出了明确说明,该条款就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不能据此免赔。

保险公司有什么证据证明向投保人解释了该免责条款?如果认定为自杀,凭什么定被告人的故意杀人罪?如果定性为他杀,凭什么定被告人的保险诈骗罪?过高的保险金诱惑多少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难道保险公司没有一点责任吗?

买不起的房子,看不起的病,是高昂的医药费和过高的保险金诱惑共同逼死了被害人,谁该为被害人的死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规范保险公司必须尽到审核义务,不得以过高的保险金诱惑投保人投保才是杜绝悲剧的根源,而不是把罪责全推给投保人。

本案原本只应当是涉及保险欺诈的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诉讼,保险公司凭什么白拿投保人的血汗钱?

请问法官,你们能做到冒死承担杀人罪名只为救人一命吗?谁能做到?法律应当维护的是公平和正义,而不是不问是非曲直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要把重判的门关上,而不能把轻判的门关上。如果逼法官选择,二审法院将面临太大的压力,一审公检法不会服、省检查院不会服、保险公司更不会服,他们不敢作无罪判决,就只能重判。这样的案子本来争议就大,只能是请求二审法院轻判了。只有被告人上诉的,上诉不加刑。"

省高院审理后撤销原判决改判,罗大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这天,烟雨接到章凤凰的电话,章凤凰道:"干爹,我还是喜欢叫你毛叔叔,可以吗?我不行了,你能来见我最后一面吗?这是我最后的心愿了,你答应过我的。”烟雨道:“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我一定尽快赶到。”烟雨找到李总请假,并请李总担保,征得司法局、司法所、公安局同意,赶赴青城。

在医院里,章凤凰看到烟雨,露出灿烂的笑容,道:"毛叔叔,你是我最爱慕的人了,我一直幻想着长大后如果能嫁给你就好了,可是我等不到那一天了,你能抱着我吗?让我在你的怀中走进另一个世界,好吗?”

烟雨看着章青栋,不知该说什么好。章青栋乞求道:"这是她最后一个心愿了,你就答应她吧?”烟雨侧坐床边,扶章凤凰坐了起来,搂着她的肩膀,抚摸着她的头,无限地怜惜,让她背靠在自己的怀中。

章凤凰道:"毛叔叔,生死永别了,可是我不想死,只想永远这样倚靠在你的怀中。”也不知过了几个小时,章凤凰与世长辞。

章青栋悲痛地道:"凤凰,你不能走,我不能没有你啊,你说过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啊。你妈妈白死了,你毛叔叔白坐了八个月的牢了,只延续了你一年多的命,到头来仍旧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

章青栋呆呆地坐着,不吃不睡。烟雨担心他想不开自尽,寸步不离守在他的身边,陪着他不吃不睡。

过了几天,烟雨讲述了罗大山的故事,道:“虽说章凤凰已经不在了,可你还有我和周心远,我们是共患难一起坐过牢的好兄弟、好朋友…苏阿珍对罗小山说:‘如果你自尽,你就对不起你爸爸和你罗大河叔叔,你爸爸就白死了,你罗大河叔叔就白为你坐二十年牢了。’…也不知罗小山还能活多久?”

章青栋听明白了烟雨的言外之意,道:"这几天来你陪着我不吃不睡、寸步不离,原来是怕我自尽啊。我只顾自己难过了,没有顾及到你,为了你和周心远这些为我们家坐牢的好兄弟、好朋友,我也不能自尽,请你放心。”

回到上海公司宿舍后,烟雨发现随身的包中有金戒指、金耳环和手机,并有一封遗书(应当是章青栋偷偷放进包中的):毛叔叔,我已经把你给我的信物带到天国了,你将来也把我给你的信物带到天国,好吗?我在天国等你,几十年以后,我们再在天国中见面,好吗?

回首往事,恍如昨日,却已是物在人亡了。

烟雨收到一条匿名信息:那个曾经柔情似水的烟雨哥哥到哪里去了?我那么的相信你,你却把我当成了傻瓜。男子汉大丈一诺千金,一言九鼎,怎能言而无信?怎能弃信背离?昙花一现的幸福,换来的是无尽的悲哀。我们都是一样可怜的人,渴望着爱的温暖。人世间有太多的无奈,不敢去爱。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该有多幸福啊,一刻的幸福也是上天的眷恋。我的志向是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倒转乾坤,我是不是很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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