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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讨债公司“软暴力”催债的行为定性

刑侦案审  · 公众号  · 法律  · 2018-06-01 14:04
    【案情】  案一: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漆某以某公司名义委托指使、放任他人采取恐吓、辱骂、油漆喷字、泼洒猪粪等手段,向与该公司存在债务纠纷的多名债务人,非法讨债二十余次,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二:2017年6月10日、11日晚,嫌疑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去赌场赌博不用带钱,由其出资帮助购买筹码、事后再偿还的方式,组织黄某、施某、唐某等三人先后两次至邻市某赌场以百家乐形式进行赌博。该三人分别输掉9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筹码,后应王某要求分别写下相应金额的借条。2017年6月中旬开始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雇佣社会闲杂人员、专业讨债公司人员,先后二十余次采用跟踪、追逐,堵锁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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