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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读边写边走的2017年

summer笔记  · 豆瓣  ·  · 2017-12-15 18:26

2017.12.15增贴了几张照片。谢谢大家的推荐和喜欢。

在回顾过去一年所读过的书之前,我觉得有必要简单交代下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我的工作是高校英语讲师。这意味着我的空余时间相对较多。也因为目前独自生活的状态,除了备课上课以及一些必须要参加的会议之外,我的大多时间都用在做自己真感兴趣的事情。那便是读书、观影、做饭和旅行。而将自己这些经历本身以及体悟写下来,便是我所理解最为理想的生活。

公寓是拎包入住的,我将圆形茶几和餐桌对调了下

年中的时候,我搬到了单身公寓。彻底过上清净的生活。我将公寓里唯一的桌子摆放在了客厅中间,当做书桌用。用电视柜用作书架,茶几拖到一角,摆上了书以及每次旅行友人送我的纪念品。书桌对面挂着一本大大的日历。上面写满了每天给自己的安排。带回来的书基本是这两年所读过。我对每一本都有些话要说。

这两年看的书 旅行路上拍的照片 豆瓣收藏夹

有些书的来历大致是这样的:因为特别种爱某个作家的一本书从而延伸到读他写的所有书,比如毛姆和米兰·昆德拉。旧爱的作家一直深爱着,毛姆的好些书,比如总结,客厅的绅士,作家笔记,我在读完第三遍时发现每个字都有其含义。可能你觉得奇怪,我为什么会读完一遍又一遍。简单的回答就是,因为我一直也在写东西。我写自己的旅行,写城市,写人,而毛姆所写的散文重点关注的内容正是如此。虽然他的文风比较保守,用词简单。但是读完一遍又一遍之后,我发现他的文章真正做到了他对自己写作的要求:清晰、简洁、悦耳。怎么读都不腻。因此,他是我每晚入睡的床头老伴,是感冒发烧时的“热水袋”。对毛姆来说,在感冒时,只要一个热水袋和侦探小说就是幸福。有一晚,我发烧无力,觉得了无生趣对着天花板发呆时,想到了毛姆。于是起床给自己煮了一锅生姜红糖水,一边喝,一边出汗,一边看他的短篇小说。有一篇“午餐”,我曾经在课堂上给学生们讲过,我读啊读,竟然笑出了声。到现在为止,我迟迟不想读完的就是毛姆传。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更爱读他写的文学评论。他的小说评论和他自己创作的小说一样迷人:只有创作小说的人才能写出来的评论。而非为评论而评论。当我自己想写些评论的时候,会先读上一读他的写的小说的艺术,试图获取些灵感。只不过,昆德拉的特点太鲜明了:他对待艺术的眼光太犀利了。与毛姆小说里对人物命运和故事情节的关注不同,昆德拉的小说是纯粹为艺术而生的。小说的艺术,昆德拉用他的语言向我们展示。这种犀利,让我意识到如果靠模仿,我是永远达不成的。

没有什么比今年读到艾丽斯·门罗更满足的事情了。读她让我对诺贝尔文学奖的眼光重新肃然起敬。我庆幸自己有生之年读到了这位加拿大女作家,她写的“逃离”,是在岁月静好的远景下,掀开帷幕,走进深景最深处。一字一字读,慢慢读,读到最后一个字,一阵从大脑蔓延开来的发麻。只不过,读门罗需要你在特定的时候读。那就是你的心需要静,特别静才好。

今年遇见另一位适合慢慢读的作家是杰夫·戴尔,在第一遍读完他写的旅行为主题的《懒人瑜伽》后,我震惊于他写废墟与大麻是如此出色。后来因为自己想写大麻,而重读他第二遍后,立刻、无法不将他其余著作都购买下来。《一怒之下》简直要让我捧腹大笑了。他向我展示了什么是不动声色的黑色幽默。而他对摄影,对爵士乐,对电影等诸多主题的涉及与书写(也都是我感兴趣,想写的主题),让我彻底弄明白了什么是名副其实的斜杠青年。

其实,相比纸质书的阅读,我更多时候用的是豆瓣阅读和电子阅读器。在我一直犹豫要不要购买电子阅读器kindle时,一本书让我打消了疑虑。那不勒斯四部曲的后三部,中文版的仍在翻译过程中。而我在读完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之后,急切想要了解人物的命运走向。亚马逊上找到了翻译好的英文版,在购买了英文版四部曲的同时,我心甘情愿地买了Kindle。四本英文书的价格(感慨中文书价的便宜)和一台基础款的Kindle一样。而在一气呵成读完这个英文版之后,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不同语言版本带来的阅读体验竟然如此不同。我被激发出无数的灵感。在6月的某个早上,晨跑回来,我迫不及待写了篇小文章,“毕业那一天”发布在公众号上,通过讲述两个女生间友谊的微妙,友谊的火花带来的命运走向,以及纪念本科毕业十周年。这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半虚构式的写法,在我读完那不勒斯第四部之后。它当然不出色,但我特别满足。

我还给自己买了一箱白葡萄酒,特地为读简·莫里斯准备的。任何时候捧起她的书,我都会渐入无人之境,这种阅读体验及其微妙,这显然与很棒的引人入胜的小说阅读体验不同,你可能不会跟着小说中的主人公又笑又哭,但是其中相同的部分是:你也能一下子跟着简进入到一个你从没去过的世界,沉浸其中,偶尔会心一笑,偶尔赞叹不已----这是多么多彩、又是多么大同的世界;这是多么慈爱、又是多么专横的世界。我的内心微醺。我想要身心合一。我给自己斟上一杯,闻着葡萄酒散发的幽香味,配上莫里斯书写关于这个世界的过去五十年里的任意一篇。有时,为了让自己所写的欧洲城市也能散发出幽香的气质,我在自己写去德语国家行走的专栏的时候,也会喝上一杯。

因为天性仍有烂漫,总有些纷纷的情欲需要得到安放。读约翰·欧文《独居的一年》时,我仿佛自己也经历了一次恋爱。而且是一生的恋爱。他可以说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美国作家。我喜欢他用小说的方式来告诉我作家为什么会成为作家的。我想自己写小说的冲动有增无减。

写到这里意识到我只分享私人偏爱的作家和书,主要也是文学方向。其实这一年里,除了以上提到的这些特别偏爱的作家外,我读书的主要范围以写作为导向。比如,我去瑞士德国之前,看了不少德语作家写的虚构和非虚构类作品,同样收获了喜欢的作家。这些在专栏写作里有所体现。不过我私人的阅读体验是,德语作家在哲学类和心理类方面的作品更胜一筹。而德语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赫尔曼·黑塞的部分作品仍然偏重的是其哲思性。而哲学类书籍的系统阅读,我目前的状态仍然不够火候。

还有一本非虚构类书籍,不得不提的是人类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的新作《未来简史》。这部关于人类未来命运的著作比人类简史带来的想象更大,提出的问题在我眼里太具价值。作者的文字简洁明快。读到最后的致谢,都能收获到意外的惊喜。

写到这里,我想暂且可以停住了。其实将自己的私人阅读体验分享出来,对我来说是个意外。因为我原本想在公众号里发布一篇写的年末小结,写写自己过去的一年,结果写着写着,读书这一块就占到很大篇幅。因此,才有了这份专门的读书小结。我原本甚至觉得把自己读过的那些书名字罗列一翻和随意点评,恰恰有可能是自以为是,暴露自己浅薄做法。如果一个人认为多读几本书,就产生一种优越感,谁都会觉得反感。

谁能想到,当我以真诚为要求来审视原本想写的生活总结时,我将那些平日里所积聚的力量来源具体地、诚实地写出来了。

原先的小圆茶几,我用来放友人送的各种纪念品。那些外币是我为来我家做客的朋友准备的,让她们挑自己生日年的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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