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资料图)今天上午,山西太原市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并非法存放91枚雷管、非法持有2支枪支;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死刑复核案,依法裁定核准赵黎平死刑。赵黎平简历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