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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新解释:婚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过错方应赔偿

法律读品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6-18 2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日前表示,家事审判应宣德扬善、淳风化俗,通过家德家风建设促进公德民风建设。要弘扬家庭美德,对于重婚、家暴、婚内与他人同居、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应依当事人请求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做到“赔当其过”。记者从最高法获悉,6月13日至16日,杜万华带领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联合调研组,分别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和岳阳部分中基层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与湖南部分家事法官、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和妇联工作人员、部分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部分律师、专家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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