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水利(水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现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同时废止。《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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