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刑侦案审

刑法第十三条“但书”对非数额型盗窃罪的影响

刑侦案审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2-05 09:24
非数额型盗窃,因为没有数额或者次数等方面的限制,所以只要实施了这几种类型盗窃罪规定的行为就达到了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标准。正因为没有数额或者次数等方面的限制,所以在非数额型盗窃是否接受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调整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来讲,总则的规定和精神指导并约束分则的具体罪名,所以概括地讲,第十三条“但书”当然对盗窃罪具有约束效力。但第十三条对盗窃罪的调整只应该限定于数额型盗窃罪,而对其它四种非数额型盗窃罪不具有调整功能。(尽管我们从根本上反对“但书”的规定但目前不能因为反对“但书”的制度安排而否认总则性规定对分则(除了有特殊规定者)的具体罪名的指导和约束力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