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疆棉轮入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2020年第2号公告及中央储备棉管理有关规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2020年度新疆棉轮入交易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国家法定工作日。轮入品种为2020/21年度生产加工且已纳入新疆棉花专业监管的锯齿细绒棉。 第三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挂牌,公开竞价交易。 第四条 中储棉公司(买方)及其直属企业、交储企业(卖方)、储备棉承储仓库、储备棉公证检验承检机构等相关各方均须遵守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轮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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