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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到公司就受伤,算面试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3-24 20:30
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实务文章,供朋友圈转发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szlaw@qq.com马大胆称2016年7月1日,其与保利物业公司刘经理(或姓李,具体名称记不清)口头约定马大胆担任厨师,负责为该公司职工做饭,月工资标准2400元。 2016年7月2日,马大胆在员工食堂(公司办公小区墙外的平房)现场操作时,对设备不熟悉,导致操作不当引起爆燃事故,并将其烧伤。马大胆主张事故发生时,其身边有两位公司的员工,具体姓名不清。 公司对马大胆的上述主张不予认可,公司认为2016年7月2日上午,马大胆到公司面试,面试内容为在厨房(公司办公小区墙外的平房)试做几个菜,因马大胆的错误操作,导致引起爆燃事故,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马大胆以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马大胆的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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