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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元保险赔偿金利益之争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9-20 09:10
作者:岚雾案情简介工地上发生意外,一位临时雇工不幸身亡。好在用人单位积极善后赔偿,很快达成协议,亡故亲属获赔金额比法定多出十几万元。问题出在给付方式上。单位给每一位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团体险,最高额是30万元。但保险理赔有一个过程,达成协议时,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赔付的金额是多少”还处在一个不能确定的阶段。所以单位提出将保险公司最高可得的赔付金额30万元,暂时提存在第三方,等保险公司赔付款到死者亲属账户后,第三方再返还给公司,其余当即给付。日后,若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或者赔付不足,死者的亲属可以到第三方提取。这样做,一方面让死者亲属放心:是能够得到足额赔付的,另一方面防止保险公司赔付款到了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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