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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三题

陈春成的风速狗  · 豆瓣  ·  · 2018-02-23 07:02
(旧文搬运)

《最初,世上有许多令狐冲》

题目是令狐冲,但先从林平之说起。

林平之是一个标准的梁羽生式男主角: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的世家公子,身遭巨变,背负血海深仇,拜入高人门下苦练武艺——这是标准的武侠开场写法。然后高人的掌上明珠对他青睐有加,害得苦恋已久的大师哥在一旁咬牙切齿肝肠寸断——这是梁羽生最爱的三角恋写法。按理说,接下来,小林子应该正气凛然地说:“师姐,我大仇未报哪能顾及儿女私情哪!”并把岳灵珊主动推给令狐冲。令狐冲正呵呵傻乐,岳灵珊给他们一人一耳光:“我又不是东西,给你们让来让去的,尊严呢!”然后令狐冲觉醒:“勉强是没有幸福的啊!”留下书信黯然离去。岳、林握手言和,携手双修,终于习得绝顶武艺报了大仇。一对璧人相拥着站在巨大的夕阳中,望着远方,风吹草动,剧终。

相似的例子有:《阿凡达》里,男主闯进了蓝皮星人的世界,和蓝皮公主彼此爱慕,让蓝皮大师哥妒火中烧又无可如之何——标准的男主角碾压男二号的姿势。

可是,林平之遇到的boss,不是温良淳朴的梁羽生,而是老奸巨猾的金大大。林的一生展现的是一个梁式男主角误入金庸世界如何被虐得五颜六色七荤八素的悲惨故事。

且看林平之的出场:和风艳阳,锦衣白马,驰骋平岗,扬金鞭,飞羽箭,呼群引伴,英气飞扬,打了野味拎到荒林小店,公子哥大马金刀一坐,自有从人吩咐店家打三斤竹叶青,野鸡野兔立马炒了来吃——你会发现,这是全书中极少的,属于林平之的欢乐时刻,他下一次畅快的笑,是到杀了余沧海木高峰之后,被毒瞎了眼,满脸黑血,在黑夜里尖利地狂笑。

《笑傲》头两回,林平之都在当伪主角。令狐冲这厮,前四回都在众人的言语里云遮雾绕着,神龙见首不见尾,酿足了风采,还没出场人格魅力已经横扫了全书,从淫贼田伯光到老尼姑定逸都对他倾倒折服,一出场虽然在妓院里奄奄一息,依然豪气逼人英风倜傥,倚床一声笑,就坐稳了《笑傲》的第一男主宝座。自此,林平之隐入剧情暗线。

前几回的林平之,性格是:轻狂骄傲(这是家人捧的);正义感强(救岳灵珊);自尊心强(乞讨时拒绝了侮辱性的施舍,虽然又咬牙捡起来吃了,那是为抱家门大仇的忍辱); 光明磊落(落难时连偷摘个龙眼都不干); 骨气和倔强。

这些,和令狐冲都是很像的。

当然,令狐洒脱些,大事正直,小节不拘,西瓜都偷了,何况龙眼。别的描写不多,看不出什么了。灭门后林平之学会了隐忍,后来越发的拘谨了。两人开始背道而驰。一个飞扬恣肆,一个沉默坚定。

金庸没给他安排下令狐冲的那些奇遇,要提升武功,除了埋头苦练——他似乎天资一般,就剩下那招了。都说性格决定命运,命运又何尝不修改性格?十八九岁的少年,父母惨死,又没人给主持公道,岳不群忙着苦心经营,明明打得过余沧海却懒得出手,连方证大师这样的正义之士,明知余沧海屠杀了福威镖局,还对他礼敬有加一起喝茶聊天,最操蛋的是居然冒险从任我行手下救了余一命——金大大不理,大侠们不理,除了自己咬牙挨那一刀,难道去官府报案?
    
快刀在手,火光映红了秘笈上的图形。闭上眼,一会儿是水灵灵的岳灵珊,一会儿是血淋淋的父和母。换谁谁都会扭曲、崩溃、分裂的——终于,寒光一闪。
    
《倾城之恋》里,范柳原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如果能了解每个人的从前,也许什么都可以被原谅了。一见面就觉得可憎之人,若看着他从一个小孩,如何一步步成为现在这样,或许也会心生些怜悯。市侩俗气的,也许从小吃够了没钱的苦;冷漠的,也许受尽了冷漠。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
    
最初,世上有许多令狐冲。他们都是:轻狂、磊落、潇洒、倔强、坦荡、热爱自由和小师妹、对世俗所渴求的一切满不在乎、肩上斜搭着长剑、酒葫芦晃荡在腰间、几缕乱发飘拂在鬓角、万丈阳光融化进笑声。然后他们遭遇了命运——就是把一岁大的萧峰从谷底抛出,三十年后又将他吸入谷底的那股力量。它热衷于扮演各类角色,有时桃谷六仙般胡闹,有时任我行般霸道,有时左冷禅般阴鸷,有时蓝凤凰般剧毒而妩媚。冷不丁出现在你身边。急剧的打击和暗中的磨损。而令狐冲们散落在江湖,对此一无所知,他们昂首阔步,迈进了各自的人生。
    
令狐一号被田伯光失手砍死。令狐二号被成不忧拍成残废。令狐三号到十号没挨到五霸岗就挂了。令狐十一到二十八拜在了方证门下,成了少林俗家弟子,改名令狐国冲;令狐三十六因为不习惯裸睡而错过了铁板床上的心法;令狐四十八成了日月神教光明右使,学了任我行破解反噬的法门,谁知法门依然有bug,含恨死在盈盈怀里;最幸福的是令狐六十,他既没打破山洞石壁,也没被林平之横刀夺爱,顺利娶了小师妹,四十岁那年接任华山掌门,后来被合并入五岳剑派,再后来被神教招安,每天喊三遍千秋万载一统江湖,总算是安乐省心地度过了一生。还有几只令狐,他们在漫长的江湖历练中,在命运的种种胁迫和暗示下,不得已蜕变成了林平之们、莫大们、冲虚道长们、祖千秋们,更甚者成了岳不群们、余沧海们。或者成分不纯,变成了百分八十的左冷禅加百分二十的童百熊,等等。
    
洗去了传奇的粉底,故事的最后总是这样:经过了各自的飞扬和落拓之后,令狐冲们收拾起一切,不再无遮无拦地笑,不再幻想奇遇,学会与平庸和睦相处,他们梳好了乱发,当掉了剑,试图戒酒,投递简历,贷款房车,西装革履,并把衬衫塞进裤子里。瀑布中灵动的身姿也不再来惊扰三更的清梦。他们成了某某某,成了此刻的你,在天涯某处安顿下来,沉默,并各自老去。
    
而那些飞扬跋扈的年华里,人与事都像月光下拉长的影子,荒诞离奇,终于连自己也忘记。
    
而令狐冲就像一个用厌了的昵称,随手抛掷。
    
也许每天,在电梯里,你都会遇到一个令狐冲。一个新的令狐冲。眼神,笑容,和往日的你一样样的。一样哼着歌,莫名其妙地傻乐。只是更年轻。你如有动容,随即又熄灭,依然不动声色,略带倦意,凝重地,望着电梯上的数字。

                                
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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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近南:中国式英雄,总是疲惫的》

话说,美国队长其实是个中国式的英雄:内敛、谨重、爱国、幽默感稀薄、君子式的迂腐、面对女性会拘谨、强调团队精神。尽管他把星条旗穿在身上,用盾牌作武器表示他的使命是保卫而不是攻击——十足的美利坚自我标榜,但无可否认,他和中国传统的英雄形象如出一辙,从评书里的薛仁贵岳飞,绵延到以《林海雪原》的少剑波为首的高大全革命战士, 清一色的正气凛然无可挑剔。顺便,还都是些身形魁梧面目儒雅的伟男子。

而钢铁侠才是美国式的英雄:天资卓绝、花花公子、浮夸、自恋、洒脱风趣有魅力、个人英雄主义、充满冒险精神。他的原型是美国神话霍华德.休斯,小李子在《飞行家》中饰演过的传奇人物。也略似于美国空军的招募宣传电影《壮志凌云》里不羁的阿汤哥。

两部《复仇者联盟》中,美队总是眉头深锁作苦大仇深状,然而实际用处似乎并不大。钢铁侠则随口抛洒着俏皮话一边拯救着地球,还不误泡妞。相比于后者的风采,前者的存在难免使电影的气氛沉闷了些,而高大全的形象似乎也有些过时。多年来,人们看够了正气凛然的英雄人物了,他们像标准答案一样正确而无味,于是缺点与魅力兼备的角色们翩然而来。

比如我们的鹿鼎公。金庸让他游鱼般穿行于康熙年间的各大派系:庙堂、江湖、佛门、邪教、蠢蠢欲动的藩王和遥远萧寒的异邦。借他之口用一连串轻如羽毛的插科打诨去挠所有价值观的痒痒,千年以来它们如古堡般不可撼动,却逐一在韦小宝的撩拨下发生了尴尬的颤抖。这是《鹿鼎》一书最深致有味之处。

而他的师父,文能致军中诸葛之名、武能收天下豪侠之心,被金庸赐予了史上最拉风头衔“平生不见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的陈总舵主,则无疑是鹿鼎世界中的美国队长了——同样的英名卓著、有领袖才具、为人挚诚而略带迂腐、能力拔群但并非所向无敌(对彪悍胡闹的归辛树一家难免束手束脚,只好苦口婆心地劝)、竭忠尽智而组织上头却总有人想搞他(《美队2》的神盾局和延平王府)。

陈近南无疑比韦小宝更像主角十倍。可用他作主角,《鹿鼎记》将失色十倍。此时的金庸已过了英雄情结荡漾的年纪了,他不会给陈近南打太亮的灯光和放过于激昂的背景音乐。第一回“纵横勾党清流祸”里,结尾的惊鸿一现,风采令人心折,但立马就收住了。镜头从烟波浩淼转入烟花歌笑。第十四回“放逐肯消亡国恨”中,他轻描淡写地慑服一登场便惊才绝艳的李西华,在李的飞扬跋扈相衬下,更见出陈的醇厚大气——但也就仅此,群雄拱手别过,不再相逢。一次次的慷慨结盟和恢弘筹划,对复国大业似乎也无甚成效。所谓的群雄则像一群熊孩子般让人操心:为青木堂香主而争,还可说是人情之所常;为将来灭清之后拥立朱明的哪位后裔而争,简直是搞笑。《鹿鼎》中的江湖豪客们似乎被写得太过乌合之众了,也唯有如此,才更显出韦小宝之精和陈近南之哀。郑家王朝对他倚若长城,但也倚重得有限。三世祖不争气,则难免有诸葛相父之慨。陈总舵主名震江湖,实则是一个无奈的甲方代表,夹在趾高气扬而谋略不足的老板和恨铁不成钢的乙方之间,近似于徒劳地奔走着。年轻时的他,想必是风神飒爽、令人一见倾心的人杰。然而:

“韦小宝和他站得近了,看得分明,见他两鬓斑白,神色甚是憔悴,想是这些年来奔走江湖,大受风霜之苦,不由得心下难过。”

到《鹿鼎记》,金庸写倦了英雄,也写出了英雄的倦。

襄阳围城里的郭靖,和陈近南处境也相似,可写前者,金庸是慷慨热情的;写陈近南,如含着叹息。

尽管如此,在全书里,提到陈近南处,无一笔不是褒义,金庸的语气仍然是崇敬的——也是悲悯的。

陈近南是一个“士”。这个精神是打春秋战国就传下来的,在《左传》、《孟子》、《史记》、《出师表》、《岳阳楼记》、《正气歌》里一一烙下了烧灼的痕迹,递了一代又一代,经了孔明们、岳飞们、文天祥们的手,交到陈近南手里时,光焰还未熄灭,可空气已太过稀薄。陈近南是真正的国士。而国呢?江涛夜雨声中,他扬声喊道:“千古南朝作话传,伤心血泪洒山川!”声音压过了大风大雨,徒劳地碰撞在四周坚硬的黑暗上。

陈近南的身上重叠了诸多相似的历史人物,他具有落日般的气质:如此光辉,也如此古旧,万人景仰的壮阔下有无可挽回的颓丧。而日落了,人们景仰罢了,在黑夜里点起灯,歌舞饮宴起来了。

而所谓愚忠。愚忠这个词,在胜负未判之前,在世间并无明确的指向。赢了便是坚毅,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输了,在他自己,也不过死而后已。他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了?陈近南不是能掉头一去、从此片帆五湖的人。他是陈近南啊。也无法想象他这样的人会老,会垂着白发咳嗽,看易于安乐、善于忘却的人民在异族治下的盛世里兴高采烈地活。因此,只好让他死了。陈近南的死,是国士之殇。他是金庸最后一本书里,最后一个士。金庸写死他的时候,是否想到过:世上也许不复有这样的人了。

韦小宝道:“辣块妈妈,小王八蛋。我师父是你郑家部属,我韦小宝可没吃过你郑家一口饭,使过你郑家一文钱!”

在韦小宝“吃饭使钱”的强大逻辑下,“忠”这个概念到今天终于涣散成为单纯的雇佣关系。一个字的消失。而曾经背负过它的人,却并非是无谓的。正如金庸所说的,即便有一天民族大融合,那些曾经为抵御外族而战的人,绝不是无谓的。

鹿鼎记是一枚硬币:韦小宝是硬币的一面,其他所有人是另一面。金庸用群雄的直爽衬韦小宝的机灵,用少林众僧的执迷衬韦小宝的开脱(没错,没写倒),用扬州官僚的附庸风雅衬韦小宝的市井情趣,用胡逸之的柏拉图精神衬韦小宝的西门庆手段,用顾炎武黄梨洲的书卷气衬韦小宝的流氓气。而陈近南的担当和过多的框架,则用来衬了韦小宝的油滑和自在。这对师徒的存在本身,就是执与达、兼济与独善的碰撞,以及对于《鹿鼎记》中最大的问题:民族和国家的概念的非正式探讨。

旁枝末节的,陈近南的武功,在全书中只不过云中现爪,露了寥寥几次。他这样温厚的人,独门秘技却是狠辣的“凝血神爪”,也不肯轻用,像核武器般。中国式英雄对战斗的态度,一贯是“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的。美国式英雄则常常享受战斗,也敢于表现出他们的享受。他们活得很嗨,因此讨人喜欢。而中国式的英雄,无一例外:全是疲惫的。欢快的人,不论做了怎样事业,在中国传统体系里,是不够格称为英雄的。英雄们应当剑眉深锁,满肩膀的担当,轩昂的身姿里是深沉的、古老的疲惫。疲惫的人,同时也让旁人感到疲惫,于是,他们过时了。

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女儿曾经问了一个让他哑口无言的问题:“爸爸,你为什么要演蝙蝠侠,不演小丑呢?”

他也许可以这样回答:所有人都想当小丑,总得有个乏味的傻瓜,去做蝙蝠侠吧。

——平生不见陈近南。

                                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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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峰:人生到此》

1
萧峰死的那天我二年级。那是一九九八年某个周六的下午。

我至今清楚记得那一幕:黄日华把一枝羽箭插入胸膛,用力一挺,穿胸而过。众人号呼,三军耸动。这一幕后来我拿我妈的毛线针重演了很多遍,往胸口一戳,我倒地而死,在客厅躺了一会没人搭理,又睁开眼来,盯着天花板发呆。

呆呆地想:他为什么要死呢?——这样一个大英雄。

那个周末我第一次被一种后来才知道叫做苍凉的感觉所填满。片尾曲听完,关掉电视,开始悲痛欲绝地写作业。小明小红的傻气对话被千军万马前的慷慨豪言席卷而去。

追想起来,我看的第一版天龙八部,其实是梁家仁版。当时才幼儿园大班或中班,也不知这是天龙八部,还以为慕容公子是主角之一呢(那个慕容复帅极)。那一版只零星地看了几集,但记住了萧大哥威风凛凛的脸孔。后来发现此人竟跑去华府当了看家护院的武状元,并忘了阿朱,爱慕着石榴姐。我……更加苍凉了。

如此,我七八岁就中了金庸的毒,开始嫌弃起还迷恋着奥特曼的小伙伴了。课间打斗,他们都举手发射着幼稚的奥特光线,只有我扎个马步,双手左右缭绕,挥舞着虚拟的金光,口中自行配乐“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天阔阔,雪漫漫,共谁同航)”,然后双掌一齐拍出。这样低效率的招式让我吃了很多亏,毕竟他们的雷欧飞踢、天马流星拳只要喊一声就招呼过来了,因此我总是前奏没耍完就被踢飞或压倒在地。可我始终爱用这一套掌法,并坚信只要把全套招式施展完,就会发挥出强大的威力。更主要原因是,萧大哥在我心目中是无与伦比的——雷欧星矢卡卡罗特,哪个能和他相提并论?他是那种一出场天空就会响起激昂配乐的人啊。

至今在金庸群侠中,萧峰和令狐冲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可两种喜欢大不相同:喜欢令狐冲,是希望自己成为他那样的人;喜欢萧峰,是因为知道自己永远也做不了那样的人。

2
萧峰其人,前人之述备矣。

于辉煌鼎盛之际,遭风云突变,然后踏破九州、千方百计地追凶,到头发现真凶竟是自己,“这些人既是爹爹所杀,便和孩儿所杀没有分别。”——脱胎自俄狄浦斯王的悲剧,这个广为人知了。

其实萧峰和赫拉克勒斯更像:赫半神有十二大功于世,萧峰则为丐帮立过七大功劳,破了三大难题。赫半神被赫拉施了幻术,误将自己的子女当作巨人杀了(一说连妻子也杀了),清醒后既悔且痛。与萧峰为易容术所欺,误杀阿朱类似。最后,两大盖世豪雄,皆为痴心妇人所误:赫半神的妻子误信人言,将毒血当魔药,以为能唤回丈夫的爱情,给他穿浸过毒血的衣服,赫半神遂痛嚎而死;阿紫则往姐夫的酒里掺能让男人死心塌地的“圣水”,以致萧峰被擒——全书中唯一一次受人所制。
 
金庸手造了这样一个浑身古希腊色彩、摇天撼地、移山填海的伟男子,先让他无往不利,然后彻底败于命运手下。以此定下《天龙》的大悲剧格局。

误杀阿朱,祸因是和段正淳那几句含糊不清的对答——曾犯下大错,害一个孩子自幼孤苦云云。段王爷的处处留情,前使段誉处处碰壁,后间接害了女儿殒命,一物两用。而阿朱若不会易容术,便不能替父赴死;也不能假装白世镜骗得康敏言语,把事栽给段王爷。又是一物两用。每个属性、每个技能都不是偶然。设计如此精巧细密,又丝毫不损整体雄浑恢弘气度的,古今小说有几?也只有《天龙》这样壮阔而稳固的结构,才能托得住萧峰这等分量的人物。

令狐冲的魅力,和他的武功没有关系,武功全失时一样潇洒可爱。萧峰的人格魅力,则和他无可匹敌的能力不可剥离。王语嫣被人制住了当人质,要慕容复下跪投降,慕容复不跪,段誉抢着跪了。后来星宿老怪也捉了阿紫当人质,游坦之忙不迭磕头拜师,待萧峰到来,如何处置?不跪则无情,跪则无能——金庸压根不让他陷入两难境地,呼的一掌亢龙有悔拍出,逼退丁春秋,声色不动夺回阿紫。声震谭青,掌拍云中鹤,皆是于众人束手无策之际轻描淡写把事办了。无此雷霆手段,不能成其吞吐天地的气魄。

“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跟我有什么交情?”

“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

萧峰生之前,死之后,无论史册中还是小说里,都没有人说过这样的言语。也没有人这样骄傲地活过。

3
金庸要建立某人的人格魅力,最擅长的就是,借旁人之口猛夸他。令狐冲靠这招增色不少。对萧峰,当然也毫不吝惜地用。群豪听说萧峰要只身拜庄,反应如下:

鲍千灵寻思:“久闻丐帮乔帮主胆大心细,智勇双全,若不是有恃无恐,绝不会去自投罗网。”

游驹沉吟道:“素问乔峰智勇双全,其才颇足以济恶,倒也不是个莽撞匹夫,难道他真敢到这英雄大宴中来?”

以及,“诸长老听了都不胜骇异,各人跟随乔峰日久,知他行事素来有勇有谋……”

连说三遍,简直是表白。关于萧峰武学天赋那一段也是给了逆天的设定,足见厚爱——然而,萧峰自言童年旧事,说生平最恨被人冤枉。于是金庸让他背负天下之冤。真是玩弄英雄若等闲。萧峰风雪漫漫中仰天狂啸,金庸则眯着莫测高深的双眼,在半空中俯望着他,带着老奸巨猾的微笑。
 
藏经阁“王霸雄图”一章,注定是壮绝千古的名篇。双方虽未大打出手,但口舌间的波澜跌宕远比任何打斗好看。初入阁,两对父子抗衡,萧家占上风,突然插进来一个鸠摩智为慕容助拳,局势倒转,是为一折。慕容博提出以自尽换萧峰提兵攻宋,又一折。萧峰拒绝,说杀母大仇岂容交易,第三折。慕容博忙施展爱国教育,说你匹夫之勇,身为大辽重臣只顾私仇不思为国立功,第四折。萧峰遂慷慨陈词,说了那段著名的和平主义宣言:“你可曾见过边关之上、宋辽相互仇杀的惨状?可曾见过宋人辽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情景?……我对大辽尽忠报国,是在保土安民,而不是为了一己的荣华富贵,因而杀人取地、建功立业。”一番话,听得长窗外的扫地僧直呼善哉。笔法有如冲波逆折,百转而下,最后击乱石、腾巨浪,浩荡入海。

金庸最擅用此类手段,让情节斗折急转数次,又能连贯一气、收放自如。到此篇,笔力发挥到至矣尽矣地步。《天龙》全书立意,萧峰平生肝胆,也尽在那寥寥数句中。

4
最后,说说萧峰之死。

他自戮后,一众中原群豪还在后面愚不可及地议论纷纷,让人气煞。他们对萧峰,先是崇拜,后是冤枉,到最后也没能理解。甚至有的还以为他是汉人,不然何故帮汉人?可叹。胡人以杀戮为耕作,也搞不懂他为何要拼命罢两国之兵,自然举国视为辽奸。其实阿朱死后,萧峰就已充满了倦意。到此倦极。不然萧峰何等胸襟,岂是耶律洪基几句话能激死的?一个由头罢了。温瑞安有部小说,其中一章的回目叫做:“人生到此,可以一死。”——堪为萧峰那一刀作注解。

三十年前雁门关外,随着一声啼哭,他从云封雾锁的深谷中被掷出。此后在世间经历了一切,三十年后又在众人哭声中坠入那谷中。充满了命运感。他这样天神般的人物,自该从云雾中来,归云雾中去。在我的想象中,他永不坠地,就这样消失在半空,不留累赘的尸首,一身豪气散入天地山川。

——多年前便想写一篇萧峰,想了数次都无从下笔。试图用絮絮叨叨的言语来描绘这样一条莽莽苍苍的汉子,本身就是一种南辕北辙,无异于用扑蝴蝶的网兜去追捕大鹏。因此以上诸多絮叨,近似于徒劳。

写过一副对联,权当是挽联吧,把它刻在我幻想中的雁门关外、乱石谷前,那块萧远山举刀刻过、萧峰挥掌击过的石壁之上——遥对着阿朱倚过的花树。当有苍崖冷月,夜夜相照:

天所弃,地所殛,葬于无地无天处
胡不容,汉不解,抛此非胡非汉身

萧大王见了,当笑此人煽情。
                              

2016.1.4



公号:深山电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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