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刑侦案审

上海A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

刑侦案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1-02-24 13:33
【案例要旨】在未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客户签订投资管理协议书“代客炒股”并收取管理费及账户收益分成,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基本案情】2007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张某某因经常在电视财经频道做股评,具有一定名气和影响力,便与他人注册成立上海A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未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雇用数十名无证券从业资格或无股票专业知识的业务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公开招募客户,鼓吹“公司具有专业团队操盘”“保证赚钱”,吸引客户签订《证券投资管理协议书》,提供证券业务咨询或代为管理客户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