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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老板因为用这三个字做招牌,结果赔了12万

潇湘晨报  · 公众号  · 湖南  · 2019-04-30 22:14
已知名的超市商标是否可以随意被用来经营使用呢?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侵权人原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的经营者金某,赔偿权利人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康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 12 万元。2013 年 11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康成公司经转让取得 " 大润发 " 商标,核定服务项目类别包含有推销(替他人)服务,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7 年 10 月,金某在未经 " 大润发 " 商标权利人康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华容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 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 ",经营超市业务。该超市经营期间,在店面招牌、店内装潢、货架标签、宣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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