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因认为君达公司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APP及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趣头条”APP经营者基分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软件名称或作为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150万元。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原标题:“趣头条”诉“哇趣头条”索赔150万元 因认为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君达公司)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APP及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趣头条”APP经营者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基分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哇趣头条”作为其软件名称或作为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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