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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他的团,都被抛弃了

沐沐周  · 简书  ·  · 2017-12-23 21:13

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电影《芳华》,在最后一句旁白声里,结束了。主题歌响彻每一个角落,顶灯壁灯齐刷刷闪亮,观众们站起身,穿好外套,戴好围巾和帽子,开始退场。一位胖胖的老阿姨等在门口,手里拎着扫帚,蓝马甲上“保洁”两个大字闪着荧光。

而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在手机记事本上,飞快地记录下来最后一句台词。但愿我没有记错。

旁白是以文工团舞蹈队女兵的身份展开的,但是女性柔美的声音特质,被刻意弱化,接近中性音了。

语气呢?从头至尾,都是平和的,舒缓的,像苏州古城区的小河,暗绿色,细瘦,平滑,因为海拔落差小,溅不起水花,连一丝细碎的波纹都找不到。

如此刻意的安排,仿佛由整个事件的亲身经历者,变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带动着观众一起,在情感的投入与抽离之间徘徊,情感因此压抑不住,汹涌奔腾。

刘峰看望精神病院里的何小萍

原谅我的脸盲症,我记不住电影里一大群俊男美女的面孔和名字,他们唱啊、跳啊、游泳啊,哄过来闹过去,跳过来跑过去……我看得头晕眼花,直到结尾,我都没有分清那些配角,到底谁是谁。

但我异常清晰地察觉到:无论是文工团群体,还是他们和她们每一个个体,无论是穿着军装,还是脱下军装,所有曾经像花儿绽放枝头的美好,包括理想、信念、友谊、爱情……最后都被一个个无情地碾碎,一点点毁灭了。

比如:战友们多年以后重聚,看似亲密,似乎纯洁的友谊,果然抵住了“我见不得你过得比我好”的俗流侵袭,可是,且慢,一眨眼,她们却开始对着照片,用极其刻薄的话,嘲笑缺席的人,仅仅因为照片上,她胖了,还划着俗艳的浓妆,迥异于当年的形象和气质。

不要怪世人冷漠,那是她们的同类啊,对待同类,她们又何曾心慈手软过。各种倾轧,明争暗斗,从青年,到中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比如:不顾少女的羞涩和矜持,飞奔到宿舍,把抽屉里宝贵的金项链捐献给出了车祸的小号手,让医生用金子做假牙托,保住了小号手的牙和艺术生命。而小号手在文工团解散后,投身商海,再没吹过小号。

她对小号手隐秘的纯真的爱恋,像自己亲手撕碎的情书一样,消散在夜空。

比如:烈士陵园里,何小萍最终没有找到,那个全身烧得焦黑、只有十六岁的小战士的墓碑。陵园静谧,阳光和煦,稀稀拉拉几个祭奠的人,听不见嚎啕,连哭泣声都极细微。

多少战栗,多少残酷,多少生死线上的挣扎,多少椎心泣血的过往,被时间一点点抚平,被和平年代忙着讨生活的人,一点点淡忘。

……

最让人难受的是政委,一位身材苗条的中年大叔,颇有几分儒雅,可是,毁起人来,手段之残忍,让人倒抽一口冷气。

何小萍因为对文工团群体的失望,到边疆慰问演出时假装生病,不肯上台跳舞,被军医识破,政委却要求军医保密。

他把何小萍带上舞台,对着台下成百上千的骑兵团的战士,慷慨激昂,表扬何小萍带病坚持演出的精神,观众们信以为真,开始喊口号:“向何小萍同志学习!”

政委攥着拳头,挥舞手臂,目光坚毅,对着话筒喊:“向骑兵团学习!”

台上台下,群情振奋,巨大的声浪,在三千五百米的雪原上空激荡,经久不息。

演出结束,政委立即把何小萍发配至野战医院。一个热爱舞蹈、极有天份的年轻演员,艺术生涯从此戛然而止。

这是软刀子啊!这是杀人不见血的惩罚。用那个时代的话说:不仅要触及肉体,更要触及灵魂。

什么是诛心?这就是诛心,太狠了!

可是,我却对他恨不起来,因为我相信他是真诚的。他真诚地信奉集体主义,信奉部队铁一般的纪律。而对照这些标准,何小萍的确做错了。

他与何小萍并无私人恩怨,但是,作为文工团的一把手,他必须维护团队的纯洁,必须铲除一切不利于集体战斗力的坏东西,他睁大警惕的双眼,将一切个人主义,哪怕是一闪念间的坏思想,揪出来,毫不留情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相信他的真诚,那个时代,很多人都和他一样,真诚地信奉着很多“主义”,努力将“个人”特征缩小至零,努力与集体保持步调一致。

可是,他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不需要文工团了,文工团解散了。解散,是对文工团价值的最大否定。他想方设法努力维护的文工团,就这样和全国许许多多的文工团一起,化作尘埃,消散在历史幽暗的隧道里。

军令如山倒,曾经笑语喧哗、热热闹闹的集体宿舍,很快空空荡荡。

如果说文工团在新的时代,没有立足之地,没有生存价值了,那么,他这个政委,半生追求,半生心血,其意义和价值在哪里?

他和他的团,都被时代抛弃了。

我相信,在吃散伙饭,文工团上上下下哭着唱起离别歌时,政委的心里,幻灭感是最强烈的。

他错了吗?没有,他每一步都行得端,踏得正。

是时代错了吗?可是世界上哪个国家和民族,不曾背负伤痕累累的过往?

当一群人手拿石头,准备按照摩西法律,砸死一个犯了淫罪的女人,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当中谁没有犯过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众人就一个一个溜走了。《圣经-约翰福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无罪之人,才有资格,审判别人的罪。

古今中外,到底哪个时代才是最好的?狄更斯《双城记》里,这样描写十八世纪的伦敦和巴黎:“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

只有十八世纪的伦敦和巴黎是这样吗?哪个时代不是这样呢?我们有选择权吗?

阿西莫夫《银河帝国》,描写了很多奇异的星球:

有的自诩是银河系最古老最高贵的种族,却坚持一个奇怪的风俗:认为人体表面的毛发是邪恶肮脏的,成年人无论男女,一律施行脱毛手术,变成没有眉毛的光头。外来人员必须佩带人皮帽,仔细遮掩住每一根眉毛和头发。

有的借基因改善,实现千年寿命和雌雄同体,可以自己产生受精卵,制造儿童,可是因为大人们活得太久,儿童过多过剩,只能定期销毁。

有的因为年满六十周岁的人,对社会贡献减少,还要与年轻人争夺口粮,于是定下六十大限的法律条文,凡年满六十周岁者,一律强行安乐死……

科幻的夸张令人瞠目,可以一笑置之,可是,笑完之后,我总是因此忍不住想:作为人类聚居地,每个世界,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社会规则,到底哪一个好?哪一个坏?谁比谁更合理?谁又比谁更荒唐?

我们有资格评判吗?我们有能力评判吗?我们举起了手中代表公正和道义的石头,该砸向哪里?

我们可以坐着时光机,选择出生地并如愿抵达吗?

不可以。

我们仅仅可以选择,在枯枝槁木般的晚年,回忆起曾经的芳华岁月,借着歪曲的记忆力的加工,一遍遍重温那些逝去的快乐,假装自己曾经像花儿一样绽放。

所谓芳华,不过是青春期荷尔蒙怂恿下,螳臂当车时,那一场热腾腾、活泼泼的自嗨。

等到我们终于看清自己细瘦的胳膊,只能够拥抱同样弱小的伙伴,或者捉几只更弱小的昆虫,我们终于安心地,从烟尘滚滚、声响震天的时代巨轮下,默默跳进草丛——那才是螳螂真正的家园。

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一对被侮辱和损害的小人物,最终牵起了手,在这个冷酷得让人绝望的世界上,互相慰藉,安安静静地,活下去。

活下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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