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干部执行力,现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泗水县原国土局中册中心所原所长吴振不作为问题。2017年11月到2018年5月,泰安市居民刘某等人未经批准,在泗水县莲花峪村占用耕地开办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时任泗水县国土局中册中心所所长吴振明知刘某等人在其辖区内非法采砂,未予处置。2019年3月,吴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邹城市田黄镇副镇长李振江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0月9日、11月25日,李振江两次在上报填写“大棚房”问题报表中,漏报属于清理范围的某农业公司在蔬菜大棚用地上建设的餐厅、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