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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少缴社保和公积金,伪造工资被查,公司代缴后员工拒绝还钱,判了!

湖南高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6-01-22 23:4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起关于公司为员工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而产生的纠纷。员工与公司合意少缴社保和公积金,但被社保稽查发现后,公司进行了补缴。之后,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员工返还代垫款项及逾期利息。最终,法院判决员工应当返还公司代缴的个人部分社保及公积金,并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官提醒。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A公司与员工陈某合意少缴社保和公积金,被社保稽查发现后,公司进行了补缴。

双方协商达成的少缴社保和公积金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公司因此被要求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员工陈某返还公司代缴的个人部分社保及公积金总计32403.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此,陈某应当返还公司为其代垫的个人部分社保和公积金。

关键观点3: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树立合规意识,劳动者也应认识到足额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重要性。

法官强调,在当前稳就业、保民生的政策背景下,社保与公积金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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