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主要内容涉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更新以及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调整。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之前的部分公告。新公告对节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了更新,并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相关标准发布实施,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关键观点2: 关键内容
对节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关键观点3: 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关键观点4: 技术要求执行
新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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