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法院资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预约查档,与法院“点对点 面对面”。 可直接回复“帮助”获得导览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商品房现售合同是否以出卖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生效条件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7-04 09:42
买卖商品房是绝大多数城镇居民获得住房的重要渠道,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房地产立法不健全等因素,商品房交易行为极不规范,特别是部分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急剧上升。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如何处理好此类案件纠纷是法官面前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本文就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生效要件进行了探讨。文/王林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郭燕枝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杨心忠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本文节选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商品房现售合同是否以出卖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生效条件?对于上述问题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