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那年,暗恋班上的一个男生,他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眉目清秀,清新俊逸,永远都是白衬衫与牛仔裤。
说话轻声细语,好像永远没有什么坏脾气,在我眼里,是一副完美无暇的艺术作品,给人一种如沐春风。
做作业的时候,总是喜欢用左手托着下巴,故作思索,字迹秀丽颀长,如同他清新飘逸。
他在班上和三个男同学关系很铁,称兄道弟,组成一支乐队,他的吉他弹得很好。
在元旦晚会,他们兄弟四人上台表演唱黄家驹的《光辉岁月》,带上乐器,边唱边弹,余音绕梁,娓娓动听。
他还有一项爱好,踢足球。每个体育课,他都和他兄弟,还有班上的男生,来一场欣喜若狂的足球赛。
班上七十多个人,黑压压的一片,他坐在后排,平时功课多,活动少,本身就没什么交集,唯一的是上交的作业。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连作业放在一起都会觉得很幸福。
我们都是走读生,住在同一个方向,同走一条坑坑洼洼的水泥石路,两边稀稀落落地种着些大大小小的不知其名的树木,旁边有一张池塘,一亩见方,静静的水面,波光粼粼。
夏天的傍晚,夕阳西落,凉风习习,走在去学校的小路上,偶遇佳人,赏心悦目,便人心情大好。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高二选科分班,我们在不同的班,诺大的学校,偶遇的次数少之又少,唯一还是那条坑坑洼洼的小泥路,每天上学放学的偶遇,偶遇的机率很大,大到以为世界很小。
高三分尖子班,我们越分越远,远得一伸手就猴子捞月,连上学放学路上的偶遇都少得可怜。
后来,发现他学会了抽烟,头发染成黄色。
中学的暗恋多美好,窗前门后的偶遇;偷偷叠着的纸心;压在书本下的卡片;偶尔被关注的欣喜。
时光过去,你可能不记得那年的试卷有多难。却会记得那天的风有多暖。
突然很怀念读书的年纪,那个时候什么都很简单,一场八百米的测试就是大事,他今天冲我笑一天就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