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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6日起支付机构APP可缴税

汇易咨询  · 公众号  · 咨询  · 2019-12-14 10:35
本文章来自于:http://wap.chinajci.com     今后,个人将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这样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缴纳税款,但是税款必须从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不能直接用“零钱”“余额”缴税款。  2019年12月6日,《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施行。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办法》所称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托商业银行或清算机构与国库直连的网络通道,为各类预算收入经收入库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该服务是传统国库经收业务的延伸,是面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非银行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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