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殊不知,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却有着明显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危害。近些年,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广东揭阳普宁市“2.26”非法燃放烟花重大爆炸事故2010年2月26日晚,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石桥村村民杨俊树一家在自家门前约30米处空地上燃放烟花,引爆其家门前堆放的烟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3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0.119万元。河南省罗山县城关“2.20”炮摊连环起火爆炸事故2010年2月20日下午,位于河南省罗山县城关大转盘十字路口部位,王氏兄弟在路边临时经营的花炮摊点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相邻的三个摊位连环起火爆炸。该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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