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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形式,非法占有故意应在取得财物之前产生

刑事实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0-01-15 14:00
合同诈骗罪行为类型的边缘问题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载《东方法学》2020年第1期、“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内容摘要成立合同诈骗罪以行为符合普通诈骗罪的构造为前提;冒用他人蚂蚁花呗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合同诈骗罪,但由于被害人属于金融机构,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对“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应进行扩大解释,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将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作担保的,将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作担保的,都属于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欺骗担保人为自己提供担保再对他人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成立数罪,但可以作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应扩大解释为包括不具有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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