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同步调整辖区高速公路测速设备限速值的公告。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的要求,完成了速度优化调整工作,并决定对41套测速设备限速值进行调整。公告内容包括测速设备点位及调整后限速值、公示时间和执行时间。呼吁广大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调整高速公路测速设备限速值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的要求,毕节市境内高速公路完成了速度优化调整工作,并对41套测速设备的限速值进行同步调整。
关键观点2: 公告内容和时间
公告内容包括测速设备点位及调整后限速值、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月15日、执行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起。
关键观点3: 呼吁遵守交通规则
公告呼吁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限速标志、标识控制车速,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章预览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同步调整辖区 高速公路测速设备限速值的公告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2024〕3号)要求,毕节市境内高速公路已完成速度优化调整工作。为规范毕节市境内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同步对我市辖区高速公路的41套测速设备限速值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点位及调整后限速值 二、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5日。 三、执行时间:2025年2月16日起。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限速标志、标识控制车速,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来源: 毕节交警 编辑:吴艺舟 审核:干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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