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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月15日起,对全省建企资质实施动态监管!中标后项目经理考勤不合格的,对该中标人所有建企资质进行动态核查!

浙江建筑管理  · 公众号  ·  · 2023-10-30 11:56
▼关注浙江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来源:浙江省住建厅10月27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重点如下:对在我省参与招投标活动、承揽工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实施动态监管。参与我省招投标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将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等信息录入“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按周开展核查,于每周一生成动态核查结果。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并限期整改,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管理。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在我省参与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活动,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不通过的,由资质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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