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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电邮辞职,领导回复同意后又反悔不辞了,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19-10-16 11:35
文 | 李迎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实务文章,仅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信箱:szlaw@qq.com杨右宁于2000年入职天骏公司,担任销售副经理,2011年7月31日,双方签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杨右宁担任高级专柜经理,月基本工资7427元,绩效工资3183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2013年6月11日,杨右宁发送电子邮件给公司负责人吴小琼请辞,并表示最后工作日为7月9日。2013年6月30日20:54,吴小琼电邮杨右宁表示同意请辞,最后离职日期为7月9日。同日23:58,杨右宁电邮吴小琼表示,因吴小琼等人的沟通、挽留,撤回6月11日发出的邮件辞职书。7月1日19:27,吴小琼电邮杨右宁表示其与杨右宁沟通是离职面谈,不存在挽留杨右宁的意思,并重申了6月30日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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