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业观察的第1362期内容;新朋友请点标题下蓝字或搜索微信号mygc360关注。行业动态2022年3月28日,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指出:(1)产品类别名称由“射频浅表治疗设备”改为“射频治疗(非消融)设备”,同时管理类别由“II类医疗器械”改为“III类医疗器械”;(2)自2024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2023年4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第8号)》,指出:射频美容设备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可以说,今年4月1日起,射频美容仪便进入了合规新时代。届时,在中国可以合法使用的射频美容仪将大幅减少,约仅剩20个。2024年3月5日,Jeisys帝医思携手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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