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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

一碗玉米糊糊  · 简书  ·  · 2018-12-16 00:12

    余幼时即嗜学,我小时候可没有这么高的觉悟,虽然二十多岁的年纪写起自己的童年来,好像有点矫情,但是我还是想写着,管他呢。

      此时我的耳机里放的是窦唯的高级动物,我们都是高级动物。哪怕在生物学上的定义人类也只是个高级动物,这表明写出这个定义的人那时候还没有飘,飘不飘的至少他很谦虚!

        今天吃饭的时候突然和朋友聊起来童年趣事,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当然有别样的乐趣,可是有时候回想起来,那些不过是无聊的消遣罢了就如同现在的人漫无目的的刷着各种视频一样,空洞但是具有乐趣。

        我把小时候的事情记录到以下两样,写到这时候,我便想起了浮生六记里的那篇文章,“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査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沈复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了,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不想知道他在想什么,而我写这篇童趣的年纪不过二十,这算是一篇酒后随笔,供多年后的一个谈资。

      小时候经常会想象长大了做一个什么职业,我没有理想,像只咸鱼一样,没有目标, 只是学习着。那时候中午父母在家里午休,我就去外边疯跑,一个人也能玩的很起劲,父母经常警告外边有抓小孩的,我不会认为这是一种威胁,尽管它真的很吓人。

      随笔写下如实两个个故事,供作乐趣。我最近听说蚂蚁酒令人返老还童,谁又知道呢!但是蚂蚁小时候确实给我带来了无边的乐趣,小时候最乐意做的一件事便是抓一只菜青虫,放到蚂蚁窝旁边看它和蚂蚁做斗争,其实蚂蚁即使作为一个动物界的大力士,它也无法阻止一个比它大那么多倍的虫子离开,但是总是有我这种无形的扳手断掉虫子逃走的期望,最终当然是一群蚂蚁无情的把一只菜青虫当成食物拖回窝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乐此不疲的重复着它。现在想想便不知乐趣何在,而在现今社会又有几人真正的修炼到返璞归真呢?

      乐此不疲的不只有这一件事,那便是捏泥人,老家当地有一种特产的粘土名字叫“胶泥”意味着粘性大可塑性高,那时候挖一大坨这种土,用水和了做成各种动物,拖拉机等日常常见的物品,乐此不疲!让我遗憾的是我一直没有做出来一种泥土哨子,用这种泥捏成一种鸟形状。在尾巴上戳出风孔,在母亲蒸馒头的时候放到灶台里便可以烧制成类似于陶的玩具,我从来没有做成过,这也是我到如今最好奇的地方,这到底该如何做?

      如同鲁迅在他的小说里写到的偷瓜摸豆,这些事我相信农村的孩子都做过,那也是最美丽的回忆,其实农民最怕的不是你吃他的东西,而且糟践了粮食,那是最重要的。

      余幼时即嗜学,明察秋毫。现在我也不能嗜学同样不明辨秋毫,甚至有点近视眼,更不要说张目对日,我怕太阳公公灼伤我脆弱的双眼。但是每次微醺的时候还是总能和哥们一起想起那时候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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