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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到底冤不冤?|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2-07-31 18:55
在合法性之外,合理性同样是对行政处罚的必要遵循。▲凉菜拍黄瓜。图/IC photo文 | 王琳据报道,7月下旬,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家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处罚。这事在社交媒体被简述为“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列入处罚对象的当然不是“拍黄瓜”,而是超营业范围从事冷食经营。安徽当地媒体援引池州市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行政处罚文书显示,X餐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冷食类食品:“拍黄瓜”经营,货值金额为15元。鉴于该餐馆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整改,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属于初次违法,该局责令涉事餐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5000元罚款。这宗个案仍颠覆了不少网友对处罚的朴素认知。一是违法所得仅15元,但处罚高达5000元,超过违法所得的333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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