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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涉嫌犯罪被起诉,后被判无罪!

刑事实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1-04-03 08:00
【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4集第1252号指导案例撰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  郭慧 初立秀审编: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  王晓东载“说刑品案”公号王志芳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王志芳,男,1953年7月4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于2014年4月18日被逮捕,2015年1月16日被监视居住。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志芳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志芳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1)对宅基地上建筑物估价的鉴定意见不准确,未包括其平整宅基地时垫的渣土和地基的价值,结论不合理。(2)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的行为在当地很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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