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信上看到一篇神奇的文章。文章说:律师将不能再以“公民代理”身份参与无效宣告口审程序,这是侵害律师的法律权益!我不禁好奇这个逻辑是怎么圆上的。所以我就认认真真地读完了文章。文章的论证如下:—————————————————————————首先大前提: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属于法律事务 然后小前提: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意思是默认有权提供所有法律服务 隐含一个小前提:“法律事务”完全等同于“法律服务”最后得出结论:律师天然有权代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 那么,这个论证对了吗?很遗憾,大小前提都不完全对,所以得出了一个荒谬到逆天的结论。我们一条条来驳斥。—————————————————————————首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是否属于法律事务?吵架先从定义入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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