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刑侦案审

第14讲  监察法在关于冻结、查封、扣押等方面规定与相关法律相统一

刑侦案审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8-17 1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摘录: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第二十五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采取调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对调取、查封、扣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