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绿色生产、绿色管理和绿色消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修订完善了《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附件),现予以发布,并同时启动2018年度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凡满足办法中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均可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绿色制造基础,行业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申报绿色园区的园区/集聚区应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市级及以上石油和化工类园区或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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