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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好地讯江苏  · 公众号  · 江苏  · 2024-05-02 17:29
好地网5月2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通知要提出要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同时,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附:通知原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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