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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嫖娼未经同意强行二次性交,是否构成强奸?

法律读品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3-22 19:59
来源:《刑法的私塾(之二)下》,张明楷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P126-145。案例:一名男子下山到理发店找卖淫女,说好把女孩带到山上去发生性关系给400元钱。二人发生性关系后到半夜了,女孩不敢下山,于是二人赤身裸体睡在一个被子里。半夜男子醒了,又要发生一次性关系,女孩摸着男子的下身说“你还行吗”,男子说没问题,于是,女孩提出再给400元钱,男子说没钱,女孩便不同意,男子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和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张明楷:有学者认为,对这个案件中的男子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你们怎么看?学生: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张明楷:因为女孩是自陷风险。就是说,她自己赤身裸体跟一个男子睡在一个被子里,就是使自己陷入被人强行奸淫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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