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探讨电商平台上的网络“一眼假”商品现象,特别针对标注低价但实际材质与价格不符的商品进行剖析。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的陈音江副秘书长分析了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包括商家的引流策略、平台监管不力以及平台治理动力削弱等问题。文章还提及了现行法规对于电商平台责任的规定以及平台在治理“一眼假”商品方面的现实困境。陈音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包括强化准入与监测、优化事中管控责任、健全维权和惩戒机制以及加强社会共治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网络“一眼假”商品现象概述
网络购物环境中,仅凭肉眼初步观察商品图片、描述、价格或卖家信息,就能明显判断其为假冒伪劣或虚假宣传的商品,这些商品被称为网络“一眼假”商品。
关键观点2: 网络“一眼假”商品的问题分析
网络“一眼假”商品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更严重侵蚀网络交易的信任基础,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类商品质量低劣,商家使用伪造证书、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引流。
关键观点3: 平台在“一眼假”商品问题上的责任与困境
平台在商品流通中起关键作用,但在治理“一眼假”商品方面存在技术能力与治理成本之间的矛盾、商业模式与治理目标之间的冲突等问题。平台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关键观点4: 现行法规对电商平台责任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在明知或应知未采取必要措施时需承担连带责任。但现实中对“应知”和“必要措施”的边界尚不明确,使平台有一定抗辩空间,也让监管面临难度。
关键观点5: 对规制网络“一眼假”商品的建议
陈音江提出应强化准入与监测,优化事中管控责任,健全维权和惩戒机制并加强社会共治。平台需构建“机审+人审+神秘抽检”的多维监测体系,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第三方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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