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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妨害写作者的“兰亭魔咒”

图特亚斯坦  · 简书  ·  · 2018-04-11 15:56

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的故事,千古流传,永为佳话。《兰亭集序》不单是一件登峰造极的书法作品,其内容本身更是不可多得的散文珍品。因此也可以说,《兰亭》是书文俱佳,极为难得,无愧为中华艺术瑰宝。喜爱《兰亭集序》以及“兰亭”文化的人众多,“兰亭”在许多人心中,已成为特殊的精神符号、艺术至境。这一点亦不限于书法领域。

然而千百年来,在这件作品以及相关故事被反复提及和述说的过程中,它也对中国的文人们造成了心理层面上的影响。这种影响不可谓不深刻,且其中更带有许多消极成分。本篇文章,我将通过对《兰亭集序》的创作故事进行简要的分析,尝试挖掘其中隐藏的“毒素”,为文学和艺术创作者们提供一种反省自身创作实践的角度。

首先我们将引入“原型”概念。“原型”的说法,起源于西方人类学和神话研究,受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启发,之后被广泛运用于文学和文化批评领域。“原型”概念本身属于结构主义的一种思维模型。最著名的“原型”有两个:第一个是弗洛伊德提出的“俄狄浦斯情结”,即男性晚辈与生俱来的弑父娶母冲动;第二个是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中提出的三种宗教和巫术范式。

如上所述,实际上,我们也可以把“原型”理解为“情结”,“情结”可以说是文化层面上的一类硬通货。我们在日常思考问题时,经常也会有意无意地趋附那些经久传颂的故事。它本身并不神秘,像《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不单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也给我们制造了大量在心头难以磨灭的情结。比如男孩子容易产生英雄情结,“三英战吕布”和“温酒斩华雄”之类的故事就恰好代表了这种情结。人们会不自觉地将故事中的主角替换为自己,在心中反复演练这些历史传说,从中得到相应的自慰。这篇文章我们谈“兰亭”,本来也可以将其称为“兰亭情结”,但是网上已有“兰亭情结”这个词,意思与本文所谈论的大相径庭。为了不至于混淆,只好将之称为“兰亭原型”。

“兰亭”的故事妇孺皆知,从创作实践的角度来看,它其实是一个关于超越与迷狂的故事。

相传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初三这一天,王羲之在绍兴兰渚山下与名流高士共四十一人举行风雅集会。其间还进行了著名的“曲水流觞”等娱乐项目。众人各有赋诗,故抄录成集,由地位高、文笔好、字又俊的王羲之趁着酒兴挥毫作序,最终写成了这篇《兰亭集序》。这是故事的主干部分,后面还有一个附带的传说:王羲之酒醒之后,为自己当时的超水平发挥所折服,试图临摹之,但始终达不到原本的水准。于是《兰亭集序》也被誉为一件不可复制的杰作。

《兰亭集序》作为书法艺术作品,复制难度的确极高,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从文学作品的层面讲,它又绝不是不可复制的。从这个点引入,我们谈“超越”问题。

许多文学创作者容易掉进“兰亭”陷阱,特别是那些已经创作过一部或几部比较成熟的作品的作者。他们经常会认为,眼前的这部作品,已经是自己能写出的最好的作品了,之后别说超越,就是重新达到这一高度也很困难。这其中,与我们对自我努力的认可程度有关系,但这一点尚属次要。实际上,与绘画及书法不同,文学是语言与艺术的结合,艺术创作语境可以营造,而语言组合行为又是可以分析的。因此,优秀的文学作品,只要能够写出第一部,就一定能写出第二部。并且不单原作者可以,其他人经过努力和对原作进行充分的研究,也完全能够成功“续貂”。

至于创作者为什么会“兰亭”附身?我认为这其中涉及两方面的心理因素:

其一,与人们对文学写作过程的认识有关。“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是一种在创作者当中极普遍的认知。按照这种思路,文章既然是天造地设的,也就难以超越,想要复制或超越,必须等下一个良辰吉日(一般认为是不可复制的)。写作者将自己的作品称为“天成”,既是一种相当委婉的谦辞,又很能够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当然,这句话通常用以评价他人的作品,但任何人都希望别人也用这句话评价自己的作品。至于文章本身,其实绝不是“天成”的,一切“妙手”都指认着大量以娴熟为目的的文字训练、以及对文本的苦心经营。“偶”与“得”则完全停留在修饰层面。

其二是一种“拒绝超越”的心理。这一点很可能是出于对自己手头作品的喜爱和保护,不希望有任何其他同类(即便出自自己之手)的作品对这种珍爱的“纯粹性”造成干扰。这未必是传说中王羲之试图复刻《兰亭集序》时之所想,而只是写作者们的心理。不过,这种心理原型比之“兰亭”更为原始得多,它可能产生于人们从家庭关系中形成的情感结构。比如说,“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家庭成员即使再糟糕,也不可能严肃地将之与其他人比较。又如择偶方面,男女朋友关系一旦确立,就算遇到更好的选择,也不会轻易舍弃前者。由此还可以延伸出爱国忠君等思想理念。在很多时候,作者们也会将原创成果视为自己的至亲来看待,因此也很容易套用类似的心理模型。

以上两点都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创作方面的障碍。尤其是第一点,我们会发现,杰作的产生需要特殊的物质和精神条件。这些条件很复杂,但是“兰亭”的故事又似乎给我们指明了答案,那就是一种创作时“迷狂”的状态。

关于“迷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曾提出过相关的命题,他称其为“神圣的迷狂”。这种说法也为我们熟知的许多中国故事所印证,比如“李白斗酒诗百篇”,苏轼写《赤壁赋》最后的状态也是“杯盘狼藉”等等。而像以刘伶、阮籍为代表的“竹林七贤”那种放浪形骸的隐士形象,则更加深入人心。在许多中国人心目中,似乎有很大一部分耳熟能详的名言警句都是古人喝醉酒之后说出来的。“迷狂”简直成了获取创作灵感的终南捷径。

事实自然未必如此。单说近现代的作家,很少有人提及自己是边喝酒边进行创作的。鲁迅要是喝得醉醺醺的,还能写出那样犀利透彻的杂文吗?张爱玲、老舍、沈从文,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都是酒徒。何况有些文学作品的创作周期长达几年,如果非得“ 迷狂”不可,恐怕作品未成,人先酒精中毒了。当然,确实也有一些其他领域的艺术家,通过特殊药物来“辅助”创作,但这显然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电阻”,只要能通上电,电阻烧坏了也无所谓。此行为实质对应着另一个希腊神话原型——普罗米修斯窃取圣火。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献身“精神”并不一定能成功。

固然,文学创作方式不止一种,理性“推敲”可以写出佳作,感性的“迷狂”也可以。鲁迅的杂文是理智清醒的状态下写的,那么他的《野草》说不定就是边喝边写的呢。但是,文学创作不能依赖非正常的创作状态,否则就把严肃的文艺创作,变成一种妖巫邪术的表演了。当柏拉图谈及“迷狂”时,其关键词也是预言、宗教、灵魂、神明等等,这些于文学研究而言,是值得探讨的对象;但于文学创作而言,则明显是不健康的。

除了以上就创作心理而谈的两方面以外,关于“兰亭”的故事,还存在另一种“超越”的情结。我们很容易发现,《兰亭集序》是一篇序,序是一种附属文体。但是身为附属文体,其成就和知名度等却全面超越了其为之作序的诗集,这种现象虽非仅此一例,但也可算极不寻常。这一点可能也会在人们进行此类附属文体的创作时产生“原型”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原型”的使用不存在明确的动机和理由,仅仅是一种“冲动”,属于“前意识”层面。我们可以意识到这种行为,但当它发生的时候,我们又常常疏忽察觉。像“兰亭”,本身集齐了名人、名作、名篇,名胜以及风雅的文人游戏,且情节简单、内涵丰富,这样的经典最容易铭刻在我们心底。后人了解了它,加之有实实在在的文字和书法作品深化想象,当我们遇到类似的情景时,心中未必有“兰亭”,而举止反应又处处皆“兰亭”,这就是这种原型故事作为“冲动”对我们思维模式的塑造作用。而当它化身为一道“魔咒”,妨害我们的创作时,我们就应该尽量去克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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