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专栏名称: 金融监管研究院
我们专注于跨业资管、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金融业牌照及业务资质等领域的研究。
今天看啥  ›  专栏  ›  金融监管研究院

最高院:七类地方属于金融机构,不适用4倍LPR!

金融监管研究院  · 公众号  · 金融  · 2021-01-15 18:05
原创声明 | 本文解读部分作者为金融监管研究院 院长 孙海波。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更多交流添加笔者微信:haibosun88。最高院近日下发《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明确小贷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新民间借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