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病床收费管理,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及《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近日,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贵州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病房床位价格政策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贵州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定,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具备病房设施条件并符合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的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条 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分类:普通类病房床位(包括新建改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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