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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小三年揉个面团,不挺好?

MsDiva  · 简书  ·  · 2021-05-23 01:58

这么久了,其实我一直很清楚,我很喜欢散文这种风格,更多的体现在我喜欢写上面。以前高中时读过郭敬明的处女座,很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内页上还记录过很多书中出现的文字。本来写作就是需要灵感的,在读高中那段时间,我接触到了简书,感觉每发生一件触目惊心或者令我深有感触的事时,我都想通过文字记录一下,变了它的白话,成了一篇篇带有感情的随笔。

三年的时间,简书见证了我的毕业,见证了我的风格变化,见证了我的开始我的高峰和瓶颈。我传统的风格是想到什么写什么,很直接很干脆,后来,喜欢上繁华的词藻,逐渐剑走偏锋一样喜欢弯弯绕绕,可是这也没有影响我的写作热情,我也实际的发现浏览数量的上升。虽然文字上逐渐变得多元,但是那种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的日子也减少了很多,我会开始思考类型的重复、感情的单一、风格的差异等。

上了大学,我发现我很难再找到新的内容,好像缺失了很多像高中那样的灵感,虽然灵感来源于生活,但是我越发奇怪,没有感触没有太大的心情波动,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好像并没有给我带来想记录它们写下它们的冲动。这就是瓶颈了吧。

缺失的不是灵感,有可能是视野。我不喜欢阅读,因为我看书很慢,一本书读完可能不是一两天的事,看着页码都会有些压力,明明阅读不是一件给人压力的活动,但却使我觉得读的太慢读的难受。每次打开一本书,都会念叨着书的厚度,再看看页码,果真如此,所以有一些书,我只愿意或者只能读到我最舒服最适应的那一部分,然后选择结束它。都说写作好的人会喜欢看书,会主动看书,我从来不。看书会使我很累,除非我真的对某一本书非常感兴趣,我会愿意地主动地去看它读它。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可能对于长篇大论地整理推理细节,我更喜欢阿加莎的对话式推理。结局能给你冲击,过程能给你一个舒适地逻辑去挖掘蛛丝马迹,开头能引人入胜并具有戏剧性,这就是《死亡约会》了吧,这就是阿加莎了吧。

阅读不一定是快乐的,但是从好奇地摊开一本书到最后长舒一口气盖上一本书,是舒坦的。

我喜欢听歌,音乐给我带来的灵感甚至大于质量不高的阅读。节奏与歌词的融合会令人激动和流泪。我也曾非常喜欢一些组合,她们带来的感染力真的很大,歌词动人却又平常朴实,虽然有过华而不实,但是旋律可以刺激我的灵感。很奇妙的是,我一写东西,就会脑海里自动播放一些歌曲,所以在我一边写一边纠结来纠结去的时候像极了填词人。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过,当一个小小的作词人,但是很可惜,这不是一条能突破我写作瓶颈的路,相反,它导致了我的瓶颈,没有曲没有背景音乐的填充,我想不出来任何文字。

写到这里我又发现了,我依旧适合散文。小学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记叙文,我不会,我只会散文,老师读不懂我的作文,后来逼着自己学会了记叙,空口谈情的记叙,我觉得没太多意义。后来初中的时候,还是记叙,但是很好,我进步了,我带着感情写了记叙,但是依旧改不了声东击西一般的写作风格,这就是散文的白话所在吧。高中了,要写高级的议论了,好巧不巧的是,议论也像散文,虽然有论述,但一点也不影响我这里一撇那里一点。终于有了一次征文比赛,语文报杯的体裁自选就深得我心,后来我高高兴兴地信手拈来地写下了我最明目张胆的散文《枚果》,虽然只拿了国家三等奖,但是我很高兴,因为终于我可以写自己喜欢的体裁了。凡尔赛一下,这篇散文最终登上了校报,我还收获了人生中写作上的第一笔现金稿费。以前也写过发表在网上的文章,稿费有将近百元,却无法提现,小时候也不懂这些,只管写得开心,看得开心,现在也是,虽然稿费这种东西我基本没怎么见过。

我的写作经历不算多,记得从小就喜欢胡编乱造,后来变成写东西没什么逻辑,结果阴差阳错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体裁和风格,果然,有意外就会有收获。

虽然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更多形形色色的事,但是在写作这条路上,我希望我可以走远一点,原地踏步什么的容易累。

如果卖馒头的铺子还开着,我想制作更多口味的馒头。写东西不就是做馒头嘛,现在的我,可能,还在揉面团上与白白胖胖的面团较劲吧。简书会一直在吗?也许,我会一直在吧,应该是这样的,毕竟,这里也算是我的开始了。不蒸馒头争口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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