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直播海南”关注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定汽车消费决策部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车需求,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局营造良好氛围。近日,海南省政府出台了《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措施》主要内容(一)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二)调剂使用逾期未使用指标。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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